企业法律务实学后感——兼论“小肥羊”商标争夺战

1999年8月8日,在内蒙古包头市一条不起眼的街道上,第一家“小肥羊”火锅店开业了。这家店的主人潜心研制了有六十多味调料的火锅底料配方,独创了“不沾小料涮羊肉”的吃法。考虑到“小肥羊”三个字好记,而且和公司所做的涮羊肉联系紧密,店主给火锅店取名“

  引言

  企业在日常发展的过程中,其品牌作为企业产品销售中的“市场明信片”,不仅关系着企业的市场声誉,同时还关系着企业今后的生产及发展。换而言之,即企业在日常发展的过程中,品牌作为企业发展中的无形资产,不仅能提高企业市场发展的竞争力,同时还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保障。然而面对当今企业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均处于劣势,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品牌保护的法律意识差。甚至一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针对企业品牌的管理以及保护均处于无意识状态。如此,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经营效果,同时还给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了损失。因此,企业应该提高品牌的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的切身利益。

  1案例剖析——“小肥羊”商标争夺战

  1999年8月8日,在内蒙古包头市一条不起眼的街道上,第一家“小肥羊”火锅店开业了。这家店的主人潜心研制了有六十多味调料的火锅底料配方,独创了“不沾小料涮羊肉”的吃法。考虑到“小肥羊”三个字好记,而且和公司所做的涮羊肉联系紧密,店主给火锅店取名“小肥羊”。虽然公司刚刚成立,但是店主就意识到了品牌和商标的重要性。1999年11月,他们第一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小肥羊”商标注册申请。然而,2000年底,国家商标局却驳回了他们的申请,理由是“小肥羊”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和特点,是一种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而此时,这家起步刚刚一年的餐饮公司,凭借独特的吃法和口味,已经在市场上大显身手。
  生意越红火,越发让店主感到品牌的重要。就在接到驳回申请通知的当月即2000年12月,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再次提出了“小肥羊文字及图形”的商标注册申请。
  2001年7月,申请再次因同样的理由被驳回。紧接着,申请接二连三地被驳回,让店主感到有些意外。与此同时,全国市场上开始出现各种版本的“小肥羊”,据粗略统计有l000多家。可是,因为没有取得注册商标,“小肥羊”这个名称谁都可以使用,面对这种状况,他们只能望“羊”兴叹。
  在2001年事情开始出现转机,修订后的《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这条法律规定,给那些已经为打造品牌付出巨大努力的企业带来了希望。
  就在新《商标法》实施的当月,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第四次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小肥羊及图形”的商标注册申请,可此时他们发现,自己将要面对的是更大的挑战。因为新《商标法》的出台,给内蒙古小肥羊公司带来希望的同时,也让其他的小肥羊公司看到了机会,他们同样提出了“小肥羊”商标注册的申请。从此,一场波及全国的“小肥羊”商标争夺战,从先前的暗中较量,开始转向短兵相接的正面交锋。
企业法律务实学后感——兼论“小肥羊”商标争夺战
  一年后,国家商标局通过大量调查后认为,“小肥羊”名称通过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的大量使用和广泛宣传,已经取得了显著特征。2003年2月14日,内蒙古小肥羊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通过了初步审查并予以初审公告。一纸公告的发布,让局面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一些原本希望取得“小肥羊”商标专有权、独家占有这个商标的公司,看到“小肥羊”很可能归内蒙古小肥羊公司一家使用,纷纷提出异议,说“小肥羊”商标应该是大家的。
  为了争夺“小肥羊”商标的权利,内蒙古小肥羊公司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并于2006年6月,取得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小肥羊及图形”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从1999年到2006年,内蒙古小肥羊公司经过六年的努力,终于取得了“小肥羊”注册商标。

  2企业的品牌意识

  从“小肥羊”商标争夺战中我们可以看出,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在生产经营中树立自己的企业品牌,并以此博得消费者的青睐。在企业日常生产中,面对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受企业成本以及生产规模的限制,价格战是企业生产中最为忌讳的竞争战术,因而各个企业的竞争也由开始的价格战转为品牌战。产品可以被多家厂家模仿生产,而品牌则是一个企业独一无二的,别的厂家很难逾越。由此可以推断,在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从根本上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就必须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树立企业商品的品牌。
  名称是品牌最基本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企业品牌宣传获取品牌知名度的基础,品牌名称的法律表现形式之一即是商标。商标抢注行为是企业在品牌建设过程中遭遇的最大障碍,如果企业不能取得自己品牌名称的商标专用权,也就失去了打造品牌的基础。尤其是企业的品牌名称已经产生了相当的市场潜力,甚至已经建立了相当好的销售业绩,却因为他人的抢注导致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不得不改变名称或花费巨资从抢注人处获得品牌名称的合法使用权。这对企业品牌建设的杀伤力是致命的。

  3提高企业品牌保护的法律意识

  提高企业品牌的法律保护,其根本前提在于提高企业对品牌战略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加强对企业品牌的保护。而在其提高的过程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企业品牌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结合着市场经济以及企业自身经营的实际发展状况,加强自身企业的品牌经营管理。其次,企业在日常发展的过程中,应充分借助电视、网络以及新闻媒体等,对自身企业的产品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鼓励消费者针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举报。再次,企业负责人应结合着企业品牌的实际发展状况,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品牌发展战略。最后,在企业品牌经营的过程中,还应形成企业自身独有的品牌文化。同时将企业的商品质量、生产理念以及市场效益等方面通过企业品牌展现在消费者眼前。在吸引消费者注意的同时,还能使其深入人心,达到市场宣传的效果,从而发挥出品牌的真正价值。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bvv.cn/chachong/10989.html,

(0)
写文章小能手的头像写文章小能手游客
上一篇 2021年3月30日
下一篇 2021年3月31日

相关推荐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