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河北地区听障儿童康复教育的现状与思考

听障儿童作为特殊儿童中的一大群体,是世界性的问题。“十聋九哑”一向被人们认作常理,然而听障儿童虽然失聪,其发音器官并未受损,通过有效训练是完全可以学会说话,做到“聋而不哑”的。因此,听障儿童语言康复工作十分重要,刻不容缓。为此,国家出台有关

  1.导论

  1.1听障儿童完整康复系统

  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听障儿童为感音神经性聋。儿童感音神经性损失主要由于各种传染病、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或因外伤对内耳的损坏所致。但无论哪种原因,最终结果是给幼儿耳蜗带来永久性的损坏,产生不可逆转的听力损失。因此,大部分听障儿童无法通过药物或手术来恢复听力。
  就儿童而言,听力损失会阻碍儿童学习言语和语言,影响其健康发育。在医院就诊的听障儿童中,大多数听障儿童的言语能力、认知能力和心理发育明显低于正常儿童。3岁以下发病的听障儿童约占总数的85%,而同期就诊率仅为58%。数据表明,仍有很多听障儿童未能得到早期发现和早期康复的机会。
  听障儿童康复事业是一项社会工程,对于听障儿童要做到“三早”——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发现孩子听力出现问题应及时接受正规专业的指导。在这里我们着重要谈到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的前期发现与干预工作。
  听障儿童的全面康复模式如图1.2.1所示,康复技能的掌握十分重要,其中言语训练是听障儿童康复训练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康复的重要前提;同时要对听障儿童进行学前教育,这是每个学龄前儿童必要的学习内容,两者同时进行,才能达到个体的全面恢复发展。

  1.2河北地区听障儿童现状

  听障儿童的康复是世界性的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球至少有2.5亿人有听力障碍。在我国,听力语言残疾的人数最多,达2000多万人,居各类残疾人之首。据2016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0~14岁儿童总数超过2.2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听力残疾现残率2.11%,0~14岁听力残疾儿童总数超过460万。
  据2007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河北省现有听力残疾人120.6万,占残疾人总数的24.26%。其中14周岁以下听障儿童约5.3万,占4.42%。据统计,每年新生儿听力损伤发病数量在2万―3万之间。加上婴幼儿和学龄前的儿童,我国每年新产生耳聋的儿童达数万名。
  河北省残联康复部主任熊秀林在“听见花开——2016爱耳日河北公益音乐会”上,介绍河北省听障儿童康复政策时说,“2014年至今,我省通过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救助项目,已为4000余名听障儿童开展了康复训练,培训听障儿童家长6000余人。为近千名听障儿童免费适配助听器,为700余名重度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蜗。目前,我省有省、市、县级听力语言残疾康复机构81个,专业技术人员近千人,还不能满足众多听障儿童的康复需求。特别是人工耳蜗植入的康复需求。人工耳蜗植入费用昂贵,一般家庭很难承受,孩子很可能因此失去听力重建的机会。”
  鉴于此情况,本文对河北地区听障儿童康复情况现状及问题进行探讨,并思考问题出现之原因,寻找有效策略。

  2.河北地区听障儿童康复教育现状

  2.1听障儿童的发现过程

  儿童听力障碍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双耳听觉困难,听不见或听不清环境声或言语声,分先天性听障与后天性质听障。目前临床观察影响儿童听力障碍的主要因素有:遗传因素、产时因素、感染、耳部疾病、药物、噪声等。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完善,给听障儿的出生提供了一系列预防以及筛查的有效办法。例如:父母进行基因检测,预防遗传性听障;孕妇产前进行羊水穿刺,筛查胎儿是否有异常症状;正常出生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48到72小时进行听力筛查,筛查未通过者应在3月龄内转到听力中心进行诊断并干预等等。
  上述办法虽被市区大部分医院及部分社区推广,但对于医疗水平滞后的乡镇地区,仍无法进行。经调查,市区听力障碍儿童数量要少于乡镇及农村。市区家长相对预防意识强,加之硬件设施较完善,为普查、筛查提供便利,有的听障儿童在6个月以后即佩戴助听设备进行康复,配合正规科学的康复教育,恢复几率相对大。而下县医疗水平有限,家长预防康复意识无处培养,有地方甚至有“贵人语迟”的说法,直到后期上学才发现问题,却为时已晚。甚至有家长认为听障儿童一定能治好,但因不了解科学正规途径,导致经济、情感上被骗,重要的是耽误儿童最佳康复治疗阶段。

  2.2听障儿童享受帮扶政策与活动

  尽管做到充分的预防与筛查,仍不可避免听障儿童的出生。所以,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十分关键。接受康复训练之前的关键是对儿童的听力干预,对其听力进行补偿的方法即验配助听设备,以便其日后的康复过程顺利进行。目前干预的助听装置主要是助听器和人工耳蜗。
  近年来,国家对特殊儿童重视度大大提高,各项针对此群体的救助项目也陆续出台。尤其是贫困残疾儿童,对其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甚至非常困难都有相应帮扶政策。听障孩子确诊后,可申请国家政策补贴,用于助听器(人工耳蜗)、语言训练等。自2012年起,我国在助听设备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从设备需进口发展为自主制造,北京、上海等医疗水平发展较好城市目前已达到可为儿童进行人工耳蜗手术水平,但河北地区的听障儿童仍需要到上述等地进行手术治疗甚至康复性训练。
  据临床研究发现,听障儿童在2岁前得到人工耳蜗植入等救治,康复率可达九成以上。0-3岁是儿童大脑发育最快的时期,也是学习语言的关键期。目前“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的个例有所增加,能在关键期内及时发现、接受手术治疗并进行正规言语听觉培养需要家长有科学的康复意识,并对此方面政策有所了解。
  另外,各地残联与社区及幼儿园多方合作为幼儿康复出力,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并投身到这一事业中,如与医院合作开展社区义务检查,与企业合作投入康复基金,以及教育内容上与普校合作开展的融合教育活动,虽然力度仍需提高,但此类政策与活动对听障儿童的康复效果有关键性作用,也对康复事业有着指向性意义。

  2.3听障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2.3.1康复机构设置
  目前河北省残联指定康复机构主要集中在各市区,进入中心学习的听障儿年龄在2-10岁左右(2岁前以医院康复治疗及家庭教育为主,10岁以后听障儿童恢复率低,以进入特殊教育中心学习生活技能为主),儿童听力损失程度不同,由于年龄相差太多又无法进行教学,所以一般按大致年龄进行分班。
  县级地区以特教中心为主,其主要接收康复中心恢复失败、无法佩戴耳蜗(如在康复机构,会对其进行看口型能力的培养,言语矫治课程,直到7、8岁再进行康复评估,多数听障儿会比在特教中心恢复程度高)等情况的听障儿童,恢复性教学内容少。若听障儿童因某种原因从康复中心转到特教中心接受教育,将缺少正常正确的语言环境,导致语言能力的退化。因此,在这里主要研究语训康复中心,而非特殊教育中心。
  随着康复观念的深入,开始有非正规的私人康复点出现,有的由经验不足、专业性差的教师开办,对听障儿童进行错误引导,影响其正常康复;更甚者以坑害钱财为目的,不仅对听障儿童没有康复意义,对其健康有更严重的危害性,造成患儿家庭更沉重负担。
  2.3.2康复机构课程
  康复中心的教学内容与普幼有相似之处,但由于残障儿童接受能力与正常儿童的差距,所以课程设置在向普幼方面靠拢的同时仍处于摸索阶段。
  (1)集体课程
  根据听障儿童全面康复图所示,目前经注册的康复机构统一使用中国聋康复中心出版教科书,内容有与普幼相同的五大领域课程,但因为要相对适应听障儿童学习接受的节奏,授课速度较慢,比如有个别儿童对教师所讲内容理解困难,教师会适当进行调整;考虑到有六七岁才入机构的患儿,如果单纯按照听力损失程度来分,会造成混龄严重的现象,导致无法进行五大领域等常规课程的进行,课程设置难度大。针对这一现象,在集体课中教师会根据不同程度的孩子对其水平进行提问,不同听力程度儿童提问难度不同。
  (2)言语矫治
  言语矫治是以一对一的形式由教师对5岁及以上大龄听障儿童进行言语发音习惯能力矫治的课程(5岁以下小龄儿童尚未形成发音习惯,正确培养即可)。另外有辅助课程,如律动、口舌训练、呼吸训练等常规训练。
  (3)个别化训练
  由专业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对听障儿童进行的个别化训练,教师要针对患儿的特殊性,因材施教。该训练模式对教师要求相对较高,要对幼儿的听力、言语、学习能力等水平进行一系列评估,并制定符合其学习发展的学期、周、日等具体计划。在个别化训练及集体课程中视情况针对儿童灵活教学。
  (4)区角、蒙氏数学、感统训练等
  康复中心普遍会开设除语训部外的感统部,为听障儿童开设感统训练课程,一般设有大滑梯、秋千、海洋球等游戏活动场地。同时伴有与普校相同的区角、户外、蒙氏数学等活动,丰富对听障儿童的教育内容。但这里对感统部的孩子不做主要研究。
  (5)融合教育活动(狭隘意义)
  目前河北地区的康复机构中融合教育模式使用较少,部分会进行狭隘意义上的融合教育,即一些定期、短时间的融合教育活动,例如:联谊周边小学、幼儿园举行春游、表演节目、做游戏、志愿服务等活动;另一种融合,也称随班就读,即儿童接受康复训练评估,测试结果各方面能力达标后,可进入普通学校就读,后期康复机构会进行电话随访。
  对于开设上述第一类课程,听障及正常儿童家长基本均持不反对态度。活动会培养正常儿童的爱心,扩展其视野及认知,当然于听障儿童而言,进入正常语言环境学习交流是培养其良好语言习惯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资金、精力等方面薄弱,大部分机构目前仍以进行康复教育为主,谈到融合教育模式,许多机构把此类模式开展的希望寄于残联等部门,如残联进行的社区康复性指导活动。
  因此,河北地区的语训康复机构普遍旨在对听障儿童进行正常学前教育的同时进行个别化训练。
  2.3.3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在听障儿童康复过程中起重要作用,从儿童佩戴助听设备的适应阶段开始,到上述对听障儿童所有康复性训练课程均需要特教教师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对目前河北地区的听障康复教师有以下几点介绍:
  (1)教师水平
  目前河北地区康复机构中的教师主要来自学前教育专业及特殊教育专业,学历在专科及以上,生源主要来自河北本地,由于我区目前开设此类专业的学校相对较少,因此,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等开设学前类别学科的学校相关专业学生成为康复机构师资的主要来源,并形成合作实验关系。
  (2)教师任务
  除与普校相同的集体常规等课程外,听障儿童教师还要进行言语矫治、听觉康复训练等教学活动,与此同时照顾好每位患儿的特殊性,时刻关注儿童发展变化,以便更好适应儿童的康复发展。
  由于教师的配比要比普通学校(后统称普校)大,教师数量有限,为满足课程的正常开设,教师的任务量相对增加;另外康复中心定期有恢复良好儿童离校、新患儿进校情况,还要求教师在不断接触新学生的同时,适应新学生,制定新方案。
  由于师资力量薄弱、课程开设经验不足,我区康复教育开展初期,的集体课程和个别化训练大部分由同一批教师进行,对专业要求仅停留在学前教育层面,而目前的正规化个训课必须由特教教师授课,集体课教师也至少有学前教育能力,对教师的专业要求增加。
  (3)教师培训
  由于面对群体不同,康复事业需教师具备比普校更强的爱心与耐心,学习、生活均要对患儿进行辅助,因此康复机构招聘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有很强的爱心和耐心。与此同时,也要求康复机构不断培养教师的师姿师德、安全意识等素质;定期开展来自机构内部及外出学习交流的经验,提升教师的表达能力、锻炼其教学能力。
  2.3.4家庭教育
  如果家中有一位残疾儿童,无论什么原因,都会给家长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父母不免会感到震惊,失望,忧郁,恐惧,甚至很多家长内疚和羞愧。特殊儿童家长往往会经过几个阶段:否认-内疚-困惑-恼怒-盲目求助-沮丧-接受。处在内疚状态的父母也许会用过分保护甚至溺爱的方式来照顾孩子,以至养成孩子依赖、自我中心的个性;而恼怒或沮丧的父母可能采取权威的态度,控制强烈以至儿童产生无力感。听障儿童会给家庭带来较大压力,而这种压力又会反作用于儿童本人。因此,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听障儿童恢复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家庭康复”是指在教师和治疗师的指导下,由家长实施的康复教育过程。家长必须具备正确、积极的康复态度,掌握科学、系统的康复知识,拥有娴熟、有效的康复技能。目前河北地区听障儿童的家庭普遍有三种主要方式,第一种配合康复中心恢复训练;第二种不送机构进行恢复教育;第三种有病乱投医型。
  目前在河北地区乡镇等地的听障儿童很多,造成市区康复机构生源主要来自市区周边,加之教师除教课、处理班级事务外还要备课、书写教案,精力有限,带患儿接触外界环境的机会少,因此需要家长的大力配合,有80%听障儿童家长在机构附近陪读(有家庭困难的特例除外)。从另一方面讲,陪读的方式也可促使家长在课余时间带幼儿参与到各类实际情景活动中,例如超市、公园、动物园等,由此家长参与的方式便是1v1,而不同于学校的1v10,对儿童而言是更高效并具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学。
  机构普遍开设亲子教学课程,家长可定期陪同0-2岁幼儿到机构参与亲子课程(部分机构也会开设小托班),教师引导家长如何在家中对儿童进行一对一恢复性训练,为家长普及听障儿童的安全康复知识;已进入机构的患儿,其家长会参加机构定期组织的交流会、培训会,做到陪读就要有价值!在我区,只要入机构的儿童,其家长基本积极配合,也有正视孩子情况的意识。
  但由于消息闭塞、经济条件限制、家庭内部等原因,大部分家庭对科学救治途径了解甚少,无法带儿童进行正规康复训练,影响其之后学习生活。后文也会提到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

  3.河北省地区听障儿童康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地区发展速度影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听障儿童科学的康复在我国已有二十年历程,河北地区对听障儿童的康复教育虽紧随国家步伐发展,但仍然有很严重的地区差异现象,例如,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提到:“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但与发展较好城市相比,有很多类似政府对河北地区的关注度低、对听障儿童系统的康复性服务少、所支持建设康复中心的数量少、各机构的软硬件条件相对薄弱、专业性相对低等问题。尤其是除了自身投资与盈利之外,河北地区的康复机构目前能享受到更多由政府给予机构福利政策的城市很少,大部分康复机构仍以非营利为主要性质,很多机构发展空间小,形成“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
  就河北地区讲,康复教育发展明显倾向于市区中心地带,由于被关注度低,周边农村甚至贫困山区等地所能受到实际康复救治的听障儿童数量极少,又因其通讯闭塞,对预防、康复、治疗等方面无概念,由此造成恶性循环。
  当然,目前河北地区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在听障儿童总数中所占比重仍然很小也是由我国仍处于发展中阶段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样由于河北地区在我国城市发展中仍处在中等发展水平,尤其是对特殊儿童的康复教育事业,会有滞后影响。
  另外,二十年对我国在特殊儿童康复历程讲仍然时间尚短,经验不足,需要在探索学习中寻找方向,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3.2对各环节人员培训、监管不到位

  3.3.1办学者
  近些年河北地区紧随全国范围内试点,进行定点机构的康复工作。虽有国内外康复历程经验可寻,但实际实施起来仍存在诸多问题。
  逐渐产生的不规范“小作坊”式语训班,对市场环境、教育主体等造成严重影响,尤其是延误最佳康复期,影响听障儿童今后生活,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对康复机构建立缺乏有力监管。
  大部分康复机构的盈利点普遍来自项目内的儿童经费,但由于经费包括听障儿童日常伙食、住宿、教学等一系列费用,再加之机构教师配比大,任务量大,教师薪金相对普校高,导致机构经费维持紧张,不论硬件设备、软件配置都会受影响,缺少政府部门对机构的扶持政策。
  另外,部分正常普通学校存在对特殊儿童拒之门外的情况,同时还不给家长以正确科学的应对方法,通常以学校能有稳定的教学成果,没有意外、没有特例为主要办学理念;部分医院和康复机构以“恢复良好”之名让患儿出院,实然为了其自身声誉与口碑!这些现象很大程度上说明目前河北地区对听障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的宣传普及及监管尚不到位。不仅对办学者,还有教师、家长等各个环节组成人员。
  3.3.2特教教师
  目前河北地特殊教育的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导致对口专业教师少,多数需要依靠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来进行培养,以年轻教师居多,康复机构对特教教师的选择权小,数量有限,容易造成教学质量问题。相关部门目前对特殊教育方面的关注度仍低,且由于我国在该领域中的专业人员相对较少,导致康复机构的师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
  同时在康复机构中工作,语训教师要有比在普校更高的积极性、责任感、爱心、耐心,且要对沟通相对困难的患儿进行个别化的关注与教学指导,付出更多,福利待遇却与普校相差不多,进而导致流动性大,教学情况开展不稳定。
  另外,教师在课程方面难易程度不好把控,除言语外如科学等课程对听障儿童来讲相对困难,教师通常通过课堂的反馈与摸索适当调整,如在小实验活动中有孩子甚至完全不能理解,由于分班制度,有部分年龄差异现象,只能照顾到大多数孩子,导致个别听障儿无法习得内容得到锻炼的现象,针对此现象教师只能通过个别化训练对孩子进行一对一教学。在我区还无法得到完全解决,需要研究者对课程的进一步探究改进,同时壮大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素质。
  3.3.3家庭方面
  我区康复理念尚未普及,导致很多家庭无意识延误患儿治疗的最佳时间,例如: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尚未开展及起步时期,河北地区家庭普遍缺少康复意识,有的家庭经济条件差,出现此情况只能对听障儿童采用“放养”的方式;有的家庭经济状况好却聘请保姆在家照顾患儿,不接受治疗不接触外界;还有的待出现严重症状后才送机构康复时,患儿已随年龄增长或其本身听力损失严重,助听器无法对其听力进行补偿,延误最佳康复时间。
  主因是县、山区消息的严重闭塞,随着经济、文化、通讯的共同发展,虽已有了相对改善,但由于听障儿童群体庞大,分布不均,有关部门仍无法普及,导致听障儿童数量减少缓慢,接受康复儿童比率低。
浅谈河北地区听障儿童康复教育的现状与思考
  对接受康复教育的患儿家长来讲,需要其积极配合机构的康复计划,如教师在集体活动中会出现以多数儿童能接受为主的现象,无法完全顾及每个儿童,这时需要家长对患儿进行有效的语言输入,但部分家长认为儿童的康复主要由机构负责,课后对儿童学习、恢复等方面关注较少;有的自我满足,总认为孩子已恢复到很好程度;有的急于求成,乱投医,不能理性正视孩子的恢复问题;有的由于经济水平限制,难以再支付如到医院矫正治疗等其他费用。
  另外一种情况是,由于家长对学校的一种错误的责任认知,也许该患儿听力损失轻微,但普通学校"被逼"无法收取这类相对特殊的孩子,因为其认为自己担不起责任。在普幼教育中突出的例子是,国家要求幼儿园尽量减少儿童书写内容,有的却仍在进行,其实多数"小学化"的教学内容,并非全因校方自愿,有很大原因是家长由于对幼儿园教育价值的不科学性追求,对幼儿成长方法的错误认识,对学校提出要求,幼儿园也只能满足"消费者"需求。
  过于悲观或不正视儿童情况,不科学对待康复过程是目前多数家庭存在的问题,不仅需要家长自身的学习,社会各界如政府、医院、社区、学校等都应共同引导。另外现今网络通讯发达,但也存在许多错误的价值观点,对儿童康复的实施者会有误导情况。

  3.3特殊儿童缺少正常的语言环境(狭隘的融合教育)

  在上文中提到,融合教育目前在我国国内发展相对较弱,处于发展中水平,由于各环节对这一教学活动的认可度、普及程度都很低,因此无法顺利开展。导致听障儿童缺少正常语言环境,康复教育之后的环节无法衔接,培养的正确听力、语言、言语习惯都无从实际操作。
  目前我区只能做到狭隘的融合教育,即以活动形式进行定期融合教育,但缺少专业的教育模式及课程的设置,活动效果无法提高。且无法解决健听儿童与听障儿童沟通困难的问题,由于语言能力有差距,健听儿童言语能力强,语言量丰富,虽然听障儿易懂其所说的词语短句,但无法理解长句,并且其很难理解听障儿童的话,但在游戏中问题也会相对弱化。

  4.对策思考

  4.1有关政府部门加强普及宣传、服务、监管

  对于特殊教育这项公益事业,最需要国家的带领,代表国家形象的地方政府、残联等部门起带头作用并实际支持听障儿童康复教育事业,真正落实康复机构无法承担的社会主要责任,并呼吁各级单位进行定期宣传教育。要尽量普及听障预防意识:孕前的基因检测、孕期的羊水穿刺筛查、产后对婴儿的听力器官检查、预防后天听障的办法,及听障康复意识:即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让大家知道听障儿童可通过接受康复训练逐渐拥有正常生活,要及早发现进行治疗,进入正规机构运用科学的方法,能更好的康复。
  市区要定期开展校内、社区内的听障智障儿童普查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与医院合作进行实际普查,对贫困家庭免费、对于较贫困、偏远地区政府残联、各地方聋人协会等要提高重视,加强对其国家资助活动及社会资助活动的宣传,使更多听障儿童享受到福利政策。
  另外,有关部门要支持并指导有经验、有效果的康复中心继续发展其分支学校进行更多康复教育任务,鼓励更多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人才,壮大康复师资队伍,做到让接受康复的听障儿童由少量变多数、由城市普及到农村

  4.2康复系统化、教育形式多样化

  4.2.1康复系统化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领导下,要逐渐形成完整的一条龙式服务:①为孕期妇女的生理健康知识的普及;②定期在市、县区医院开展免费孕检;③定期开展婴儿成长知识讲座;④农村地区听障儿童的早期教育并对幼儿进行义务普查;⑤对听障儿童进行跟踪调查再教育;⑥为难以恢复的听障儿童联系特殊教育中心使其接受生存技能发展教育等等。
  4.2.2教育形式不再是单一的学校教育
  教育要更倾向于融合教育和社区教育(教师到各个社区家庭中对幼儿进行康复教育)等多样化的教育方式。
  发展融合教育是残障人士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多在市残联的指导下,开展以项目合作为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幼儿园之间的融合教育模式,切实推动学前融合教育工作的开展,开展听障儿童学前融合教育实践探索,创新听障儿童全面康复模式。具体实施内容可以有半日融合活动,再定期开展主题融合拓展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促进聋健幼儿的融合交流。

  4.3壮大教师队伍建设

  4.3.1加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
  针对目前河北地区听障儿童康复中师资队伍薄弱情况,教育部门应注意指导各高校增加有关专业的开设,并建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学校,引入先进的特殊教学经验,培养更多优质高学历特教教师。另外高校中有关教育如学前教育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专业增设特殊教育类课程,多了解、多发现、多研究,才能在发展当代学者综合实力的同时,对听障儿童的康复事业助力。
  4.3.2办学者及教师的素质培养
  康复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大体分为两种: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河北地区的机构成立者与教师,目前在这两方面上均需要大力加强。在专业能力方面,残联有关部门要帮助其多参与学习交流,如鼓励教师向更高级学历进修;带领教师外出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吸取经验,培养其教学康复能力、与特殊儿童的沟通能力、对学前及特殊康复教育的专业性;地区内部的经注册康复机构间也要定期进行交流,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进行相应培训,爱心、耐心与对。
  在目前社会教育层面薄弱的阶段,对儿童康复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学校康复教育及家庭教育,因此要尽量达到教师队伍专业化、稳定性高。
  4.3.3监督管理与福利待遇并重(工资、对公益事业从业者的优惠待遇、)
  要对特教教师这一公益事业从业者高度重视,改变现如今由于公民素质问题产生的教师要为儿童一切教育产生的问题负责任的现象,机构及上级部门要做教师的坚实后端当然也要成为有力的监督管理者。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随时监督,根据听障儿童实际情况对教学成果进行定期监督。
  4.4加强家庭康复教育的配合
  4.3.1正视现实,做一名教育型的家长
  目前全球的听障儿童很少能达到完全恢复,但这并不等于听障儿童就没有未来,从孕育到康复五一不需要家长的关注和付出,家长要有意识及早检查儿童的听力情况,如果无法避免的患有听力障碍,家长由于平时很难接触到有关特殊教育方面的知识,就需要翻看书籍、查阅资料、向有关特殊教育的专业人士请教等方式,结合听障儿童实际情况为其制订一个适合发挥其潜能的教育计划,家长更是要付出巨大的艰辛与努力,与孩子一起共同来完成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这一点是很极其重要的。
  4.3.2创建健全的家庭生活
  目前河北地区听障儿童的康复训练虽然均以机构教育为主,但家庭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父母要做到积极配合康复机构的教学任务,为儿童创建一个和谐、并有助于恢复的生活环境,例如,避免对子女的疾病产生内疚自责,这样,亲子双方比较容易去适应及接受疾病的事实;发现问题之后夫妻之间对事能保持成熟的态度,经常赞美对方的勇气,并且避免互相指责;家庭中的每个成员在与人沟通时,具有开朗而诚实的态度;父母深信,即使孩子有残疾仍应视其为正常的孩子,并以此对待。例如,在孩子能力范围之内,要求他们帮忙做点家务或遵守规矩等等。总之,父母对于听障儿童应该尽量和教育健康孩子一样,诚恳对他们表示支持,鼓励他们在能力范围之内参与家中的活动。
  4.3.3增设家长教育培训内容
  在为听障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教育的同时,家长应更多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亲子教育,听障儿童的生存能力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等,特别要加强家校联系和沟通,及时把学生在校情况和孩子在家表现互相反馈,结成共同教育孩子的联盟主体,填补听障儿童教育的空白。
  4.5建立个案式康复教育档案
  为了能尊重听障儿童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使每一名听障儿童都能的大符合自身发展的空间和机会,可以为机构中每名停榨取那个但儿童编制一套个案式康复教育档案,真实记录每名听障儿童的成长历程。该档案建立可以借鉴复机构听觉、言语、身体、智力、品德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载体,它由康复教师、医技人员、评估人员、摄像人员、家长与听障儿童共同记录与收集,内容包括听障儿童从事各类活动的过程与成果。复合式成长记录档案借鉴了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的评价体系,不仅可以用于评价听障儿童的发展,还可以作为康复教师自我评价、反思教学、调整康复教育策略的依据。
  首先要记录儿童的基本身份情况及听力所示情况,之后分别定期记录幼儿在集体课程、个别化课程、其他活动、家庭教育以及随访调查中的表现,以便更清晰记录听障儿童恢复历程,为教师的下一步教学计划提供经验与方向。
  记录形式可以有①随机式:康复教师在一日活动各环节中注意到的听障儿童的代表性行为。②叙事式:特定活动中听障儿童的行为观察记录。③表格式:对单位时间内重点要观察的事情做连续的记录,如矫治偏差行为的过程记录、听觉语言评估报告等。④照片式:用照片记录听障儿童的活动,并配以文字加以说明。⑤作品式:听障儿童的绘画、泥塑、建构作品、收集的资料等,康复教师直接在作品旁用文字加以说明,或用照片的形式记录下来。⑥实录式:对听障儿童行为及表现等方面用影片的形式记录下来。

  5.总述

  听障儿童的康复之路任重道远,且还有其他如自闭症类等其他特殊儿童的存在,所以此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相互支持。虽然全球的特殊儿童目前都无法做到完全康复,但相信我们在不断地研究发现,实际操作中,可以发展特教事业,普惠更多听障儿童,让特殊儿童拥有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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