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监管

现在是互联网金融时代,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广为人知,使用人群逐渐扩大,渐渐改变着消费者的消费模式。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网上交易的资金安全问题和支付信用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解决。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广泛应用已经成为

  一、概论

  (一)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第三方支付其实就是一种新型网络支付模式,第三方独立平台通过与签约银行的结算系统进行对接而为线上交易提供支付服务。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交易双方提供的资金转移服务,是可以解决在线支付信用及安全问题的网络支付模式。最早于2005年,由阿里巴巴集团的董事长马云先生在世界经济论坛(WEF—World Economic Forum)上提出。

  (二)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的定义

  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交易支付服务平台就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这种第三方机构通常具有良好的信誉与一定的实力,并通常与国内外多家银行签约,是一种非金融机构。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网络交易的资金中转平台,并在签约银行的保障下解决网络交易的安全问题。具体点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交易过程一般为,消费者选购商品后,使用已经在平台进行注册的账户对商品先行付款,然后由平台通知商家进行发货;在消费者收到商品并确认商品的质量与数量无错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给商家,平台再将钱款转至商家账户。

  (三)第三方支付的特点

  1.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资金传递功能,是资金的中转平台。
  2.第三方支付平台一般与多家银行签约,具有信用中介功能,能更好的解决网上交易的信用安全问题。
  3.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买卖双方进行一定的监督和管理,是一个为在线交易提供保障的独立机构。
  4.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操作流程对于商家和客户来说更为简单便捷并且易于接受。SSL(安全套阶层协定,避免数据被窃听)只需要验证商家的身份,虽然应用比较广泛,但是对于商家来说风险更大。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保护消费者网购安全)要求验证各方身份,更为安全的同时又显得手续过于繁琐、耗时更长,同时由于SET是基于支付系统技术发展相对成熟的,因而成本更高。而在第三方支付中,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负责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涉,使得商家和客户对于交易更加便捷。
  5.第三方支付方式多样化、灵活化,可以使用PC端网站、移动设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进行交易。
  6.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业务范围广泛多样,除了基础的商品交易之外,还拓展了很多生活服务,如交通出行、饮食住宿、还有电影卡拉OK等休闲娱乐活动。

  二、第三方支付的基本模式

  (一)支付网关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在其平台注册的商户和消费者提供的以订单支付为目的的增值服务运营形式就是支付网关模式。这种模式就是一个能把签约用户与银行连接起来的虚拟通道,通道前段为用户和网上商户提供多种支付方式,通道后端将资金转入各家签约银行。这种模式使得订单支付更为便捷,用户不需要开通多个网上银行即可在第三方平台上使用银行内资金进行支付,而商户也只需要与一家第三方平台签约,节约了商户的成本。这种支付网关模式的主要目标群体为中小型商户,根据运营规模来收取手续费,同时银行也通过与第三方平台签约来获取营业外收入。

  (二)信用担保型支付模式

  信用担保型支付模式主要利用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中介功能,是指非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母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借助非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担保来为其增加信用,解决支付中介的信用缺失问题。这种模式的前提一般为非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母公司或其关联机构的交易平台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

  (三)邮件账户模式

  用户经由电子邮件来完成网上在线交易,便是邮件账户模式。邮件账户模式需要消费者与商家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注册,创建交易者本身的交易账户。这一模式最具备代表性的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在线支付平台PayPal,我国称之为“贝宝”。从交易过程来看,在这种模式下,交易双方只需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交易请求,不需要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而卖方在收到电子邮件系统通知的时候即说明货款已收到。邮件账户模式减少了用户信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传递,能够降低信息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四)移动支付模式

  移动支付模式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后,使用移动电子设备来进行付款的支付模式。现如今人们对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的依赖越来越强,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替代的生活方式,随之而来的就是移动电子商务这一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不可预估的未来潜力,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移动电子商务产业的巨大利润,纷纷涌入市场。如阿里巴巴集团早在2011年3月,就已经意识到了移动电商的庞大潜力,发布了淘宝移动客户端JAVA3.1版。截止2017年,淘宝移动客户端已服务于包括苹果、安卓、微软、塞班等10多个移动平台,日订单量达到1000万;淘宝手机客户端2017年8月活跃用户17767万人;日新增用户超过百万。除此之外,京东、苏宁、唯品会、亚马逊、当当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拼多多、返利网等新型电商也都开发了移动客户端,并大幅增加了交易量与营业额。而移动支付模式的不断改进创新,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着商务世界的改写。

  三、第三方支付的产生及发展现状

  (一)国外第三方支付的产生及发展现状

  国外现在比较出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美国的PayPal、Google checout,英国的WorldPay、MoneyGram,加拿大的AlertPay等等。而其中PayPal(贝宝)无疑是全球支付平台霸主,PayPal的总部设立于美国加州圣荷西市,在1998年成立,使用邮件账户模式,是现在世界上最负盛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范围横跨190多个国家及地域,支持的货币种类达到20种以上。根据PayPal公布的2017年年报,到2017年底为止,PayPal平台上的活跃用户数量达到2.27亿个,平台交易规模达到76亿笔,总交易金额达到4510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5.2%、24.6%、27.4%(数据来源:《PayPal公布2017年年报》;链接:http://finance.ifeng.com/a/20180307/16015069_0.shtml)
  而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对于第三方支付的使用与我国较为不同。日本的《資金決済法》简单来说主要就是规定了一件事情,你要做第三方支付,就不能挪用沉淀资金。所以在日本,其实至今都无法实现类似的实时的直接通过与银行系统对接,从银行账户中划账。同时日本法律对于保证金的缴纳要求也非常严格。Paymo与Kyash是2017年在日本大热的两个新型支付公司,通过日本常见的个人之间AA转账来切入市场,并做了大量推广,然而这两个公司都没有能力切入社交领域。而作为使用用户较多的LinePay,却面临使用场景过少的问题。像支付宝、微信这样拥有大量用户基础以及成熟的支付服务、便利的使用环境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日本市场上目前暂时没有。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的产生与发展

  主要向B2C(Business-to-Customer)网站提供支付服务的北京首信(成立于1999年)和上海环迅(成立于2000年)是我国最早出现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它们主要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签约用户与签约银行连接起来,提供统一简洁的在线支付运营模式,并向签约用户收取一定手续费。2005年,互联网浪潮推动第三方支付爆炸式增长,各企业疯狂不计成本的抢占市场,而阿里巴巴集团推出支付宝并施行免费政策,更是对第三方支付市场形成了非常大的冲击。而第三方支付企业正式成为合法非金融服务机构,是从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首批支付宝、银联、财付通等27家有限公司的支付牌照开始。截止2016年,互联网在线交易规模达到41.7万亿元,增长率为42.3%;在线交易用户人数约达到5亿人,增长率为16.7%;而移动电子设备端的交易用户人数也达到了4.4亿人,增长率为22.2%(数据来源:艾瑞咨询统计预测)。由此可见,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总体使用人数和交易数额发展态势良好,并仍旧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国内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可以分为三大阵营:一是民营互联网支付企业,如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百度钱包、京东金融、联动优势、易宝等;二是以银行为核心的网上银行,如中国银联的云闪付、还有2016年联合苹果三星华为小米等推出的手机Pay;三是通讯运营商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阿里鱼卡等。

  (三)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1.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互联网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数目以及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也呈现出阶梯式地增加。公开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我国已有247张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了央行发出的牌照。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第三方支付平台总共发生的交易数量为1639亿笔,数额达到58万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99.5%和87%。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日益规范、电商规模的不断扩大,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其交易规模预计将在未来呈现持续上涨趋势,但增长速度可能会下滑。图1为2011-2019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及同比增长率:
  如图所示,,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在2011年只有0.1万亿元,而经历了几年快速发展后截止2017年已经达到98.7万亿元,根据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态势可以预计,未来两年仍将以约68%的增长速度高速发展,预计2018年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165.9万亿元、2019年交易规模将达到229万亿元。
  当今社会是互联网时代,智能电子设备已经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中的一部分,互联网用户人数也达到了非常可观的规模,图2为2012年-2016年中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及增长情况,由图可见,截止2016年,中国互联网使用人数已经达到7.31亿,同比增长6.2%。庞大的网民规模为第三方支付的推行和普及提供了很好的用户基础。
  2.支付移动化、全球化、多元化
  (1)传统的PC端在线交易发生条件高,局限性大,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加快的生活速度和碎片化的生活方式,伴随着智能移动电子设备的普及,移动支付也应运而生,更广阔的覆盖了人们的生活场景,为在线交易提供更便捷的手段。而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必然顺应支付移动化的趋势,目前各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开通了移动支付线下业务,如打车出行、订机票酒店、休闲场所消遣等都可以通过电子设备移动支付来完成。而移动支付的未来发展前景更是被大众看好,这一领域也成为了各大企业的兵家必争之地,各个第三方支付企业也不断加大对于移动支付方面的研究拓展。图3为2011年-2019年中国移动支付与互联网支付规模占比,由图可见,移动支付这一板块在互联网支付的占比从2011的3.5%,逐年上升,截止到2017年占比已经为78.5%,同时仍旧保持发展态势,可以预计到2018年移动支付在互联网支付的交易规模占比将达到83.0%、到2019年或将达到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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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和人们消费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升级,跨境电商这一行业的发展情形越来越好、消费人群越来越多、交易规模逐渐扩大。同时,国家政府也在为跨境电商提供政策支持。2015年,xxxx在杭州批准建成了我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6年,xxxx又在宁波、上海、深圳、天津、青岛等12个城市新增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时,我国政府还施行了“互联网+外贸”的战略,加大对跨境电商品牌培育的扶持力度。2015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0%;2016年达到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14%;2017年上半年为3.6万亿元,同比增长30.7%;预计到2018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或将超过10万亿元(数据来源:《搜狐财经网》链接:http://www.sohu.com/a/215610733_99951836)
  (3)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在政府支持和环境推动下,进入多元化的加速发展时期。首先,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行机构呈现多样化态势。到2017年底,我国已有247张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了央行发出的牌照,这些机构涉及的服务领域有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预付卡受理、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服务也逐渐向多元化发展。随着政策位置的确立,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横向拓展出更多的服务行业和业务范围,同时也可以纵向加深产业链内部结构,使得第三方支付更为多元化。

  四、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存在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第三方支付服务技术是在开放的互联网基础上才能够得以实现的,并且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之前必须先得要在平台上注册,提供大量个人隐私,比如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地址、银行卡账号、护照账号、身份证号码等等,并且这些信息将被储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系统数据库中。这一特点就使得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非常依赖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软硬件技术水平,一旦第三方支付系统遭到破坏,用户的信息安全、资金安全就会受到很大威胁,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同时,也有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技术漏洞进行诈骗,如骗取用户的手机验证码,从而改变用户的账户支付密码银行卡支付密码等,然后转移用户的财产。
  2012年,南京的程腊平女士就曾经遭受过这样一起案件。8月11日,程女士去银行取钱,却突然间发现自己的储蓄卡账户上的三万多余额不见了,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上,自己也确实没有取过钱,钱为什么会不翼而飞呢?稍后程女士从银行查询到的账户交易明细显示,自己账户上的三万三千五百元分为五笔被划到了别人的账户里,划款是以代缴为缘由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扣除。用户与第三方平台签订协议,从用户的账户余额或银行卡里代扣一部分资金给商家就是所谓的代缴。经过调查发现,其实是因为捷银支付系统遭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从而导致程女士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不法分子利用系统的漏洞,在捷银支付平台的代扣系统中非法签订代扣协议,然后将资金划走。后来经过交涉,捷银支付公司最终将三万三千五百元赔付给了程女士。

  (二)沉淀资金的风险

  1.平台风险
  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平台上发生的交易规模逐渐增大,平台所聚集的沉淀资金的数额也越来越庞大,远远超过了第三方支付企业注册时拥有的资本,而一旦沉淀资金发生损失或平台经营出现问题导致破产等,平台其本身持有的自有资本完全不足以支付其注册用户的损失,使得用户的资金回收风险增大。
  2.卖方的流动性风险
  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在买方支付资金后,平台中的沉淀资金仍然属于买方,只有买方提交确认之后才会由平台划分给商家,即使买方已收到货未提交确认,也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自动划给商家。比如在淘宝上,实物类商品在卖方发货十天后,系统才会自动确认收货。这种交易方式会占用商家的流动资本,从而加剧商家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3.道德风险
  如上文所述,第三方支付平台所聚集的沉淀资金数额可能十分可观,而这笔资金会在第三方平台的账户上至少保存三天到十天的时间,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不能确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会利用这笔沉淀资金,例如进行投资放出贷款等来获取收益,甚至面对大笔资金产生贪婪使之据为己有的想法,然后携款而逃。这些都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潜在的道德风险,值得引起人们的警惕。

  (三)法律风险

  1.网络洗钱
  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资金传递功能,这就引起了一些不法分子的注意,产生了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络洗钱的情况。首先,网络洗钱使资金转移能够更加的隐蔽。用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账户时,进行的验证手续并不像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样繁琐严苛,甚至简单的只需要手机短信验证,那么就给有心者在完全匿名的情形下从事洗钱等犯罪行动提供了可能,而监管部门也很难验证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信息。正是由于资金转移的隐蔽性和政府监管的困难性,使得越来越多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
  其次,在反洗钱工作中,监管部门需要对大量交易的详细数据进行查看监测,从而确定是否有洗钱行为的存在。而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需要保护用户的支付安全,往往会设立支付密匙、数字钥匙、安全盾等措施,并且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能够对每一笔交易都进行记录,记录的保存也有期限,这些都加大了监管部门进行交易数据监测的难度,使得反洗钱工作难以良好的进行。
  2.信用卡套现
  信用卡(Credit Card)是一种简单的借贷服务,使用信用卡能够透支资金进行消费,并且在限定日期内还款不需要缴纳利息。但信用卡的使用有一定的业务限定范围,因此就有许多人通过非法套现来获取一定利益。但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可能造成不正当资金流入市场,会危害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同时也会损害发卡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利益,阻碍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子商务的进步。阿里巴巴集团在2012年2月正式禁止了支付宝的信用卡充值服务,也是为了避免有用户利用支付宝进行非法套现的行为。
  3.法律地位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范围等还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虽然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以“中介人”的地位自称,在业务上也只是提供交易支付服务,但其实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设定,使得沉淀资金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有可能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是以这些沉淀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过借贷、投资等)来作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再加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中介、信用中介功能,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趋同于商业银行,但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受商业银行相关法律的监管。因此,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确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以更加明确的立法对其进行规范。

  (四)恶性竞争

  恶性竞争行为的存在在很多行业都无法避免,第三方支付平台也不例外。就如同早期的房地产行业一样,淘宝网这类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首批进驻者获取了巨额利润,而相比房地产,电商风险更低、回报很高,巨额利润吸引多方资本纷纷进入第三方支付市场,如后续成立的凡客、1号店、唯品会、苏宁易购等。比如京东和苏宁,这两个企业都是家电领域的“老大哥”,并且都在意识到电商的潜在利润后选择进军线上电子商务领域,确实使得民众的消费方式更加便捷,也为GDP的增长做出了贡献。但是几年来京东和苏宁易购不停地在打价格战,京东老板刘强东和苏宁易购老板张近东更是经常在微博上互怼,口水战不断。2014年,苏宁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若商品价格高于京东则货款无条件返还”,网传苏宁还不许内部员工在京东平台上进行消费,若是发现则立即予以开除。同时京东也不断回击,甚至成立了“打苏指挥部”,即使损害自己企业利益也在所不惜。相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可见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发展,行业内部的不正当竞争也愈加激烈。

  五、我国第三方市场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

  1.宏观经济环境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规模也与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息息相关。当经济环境繁荣时,商品内需增加,卖方会更加积极的参与电子商务市场,提高商品价格与数量,增大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数额,卖方数量的扩大也会提高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到手续费等的收益。同时,就业人数增加,工资水平提高,也会使得家庭与个人的消费支出水平提高,从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而第三方支付市场也会积极进行自我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相反的,若是外部宏观经济形势萎缩,则会限制与降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规模与交易金额,就可能会出现各类风险。
  2.政府监管缺位
  随着第三方支付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不可或缺,监管部门也意识到整顿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重要性。从2004年起,相关政府部门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电子支付指引》(2005年)、《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等等一系列的法律条文。但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体系仍然存在一定漏洞,相关管理条例依旧不全面,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执行也不够到位,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依然存在潜在风险。
  3.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规模日益扩大,巨额利润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进来想要分一杯羹,目前取得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有近三百家,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小型公司存在。但是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机构经营模式相似,服务手段支付手段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意识以及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平台之间打价格战,出现恶性竞争行为,一些中小型机构甚至面临倒闭风险。

  (二)内部原因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互相之间对彼此信息的了解不充分,从而影响做出正确抉择,是金融市场上一个常见现象。第三方支付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订单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交易双方、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签约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存在,这种情况容易造成信用风险。
  2、企业决策偏差
  有些第三方支付机构盲目扩张,负债很多,欠下大笔的银行信贷资金,但又为了提高与银行、与其他机构的竞争力,不收取手续费,使得自身的利润空间非常狭隘,偿债能力弱,很容易造成金融风险,并且影响了相关银行的资金流动性与安全性。
  3、企业管理不到位
  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过度追求发展利润,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忽略企业内部管理,缺乏科学严谨的内部制约制度。同时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有些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对于制度的执行力不够,使得一些规章条例形同虚设。这些都导致了潜在风险的产生。
  4、个别不正当心理存在
  个别人抱有不正当想法,为了谋求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隐蔽性和便捷性,进行洗黑钱、信用卡套现、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甚至与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勾结。这些违法行为致使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风险的存在。
  综上所述,这些内外部原因的存在,使得第三方支付市场存在许多风险,甚至可能会危害整个金融业消费业。

  六、我国第三方市场的监督管理对策及完善

  (一)完善相关法规并强化执行

  如上文所述,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政府监管仍不到位。因此,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情况,制定详细的第三方支付监督管理条例,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例如,网络交易过程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根据自身情形制作合同,用户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从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常收不到应有的保障。因此,政府应该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签约用户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避免平台利用技术手段以及业务上的优势侵占用户合法权益,能够做到保障交易公平性,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性。相关法律也可以对于合同细则进行一些要求和制定,保证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用户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对于一些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提出解决意见与方案。
  并且,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强化执行力度,使得颁布的法律法规能够得以有效的实施。同时可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范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二)加强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督

  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范化处理,完善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制度。同时加强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金融监督,尤其是客户备付金的管理。
  1.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准入采用许可证制度,并对许可证的发放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有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出资人、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业务设施、内部制度、营业场所、反洗钱措施等方面。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管理条例发放许可证,加大执行力度,并根据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市场退出机制,定期对于已取得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各类检查,对于不再符合条件或自身经营出现状况申请中止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采取摘牌、收购或合并等方法,使其安全退出第三方支付市场。
  2.加强对客户备付金的管理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存办法》,明确规定了“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必须全额缴存至支付机构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并且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选择的备付金银行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双方的权益关系做出了规定。因此,管理部门在发放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许可证之前,应当严格检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专用备付金账户,并且只应在一家商业银行建立客户备用金专用账户,而不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分公司或关联机构设立。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于存放在本机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备用金专用账户的监督和管理,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平台擅自挪用客户备付金进行资金借贷、商务投资、企业建设等风险性行为,减少可能造成的用户资金的金融风险。
  同时,可以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客户备付金金额,按照法律法规对应的缴纳比例向中国人民银行定期缴纳保证金,也就是建立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保证金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定期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考察,根据平台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运营组织规模调整缴纳比例。这样当意外情况出现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取冻结保证金措施,降低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的资产损失风险。

  (三)强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反洗钱反犯罪意识与责任

  如上文所提到,一些犯罪者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隐蔽性和资金转移的特点,操作洗钱等违法行为,这一现象应当引起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经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该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但相关细则仍不够完善。可以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强对于注册认证的手续,健全用户身份识别制度,可以利用网络优势采用多种方式对用户身份进行认证。这样当有需要时,可以与公安部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对比,方便配合公安部门对于违法犯罪者进行追捕。同时,还应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的反洗钱反犯罪立法工作,强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反洗钱反犯罪意识与责任。

  (四)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方支付平台最基础的业务是为在线交易提供支付手段,第三方支付系统的技术问题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交易过程的安全性。是以,应通过不断增强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软硬件体系的技术水平,从而达到增强用户信息存储和交易数据处理的安全性这一目的;同时,积极采取和推行创新的安全技术,占据技术的制高点,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创新业务模式,增强企业竞争力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行业门槛不高,可复制性比价强,若是机构不能研究出更多更新的服务模式和支付手段,不能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上占有重要席位,那么就可能会导致盈利效益低下,甚至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所以,为了避免同质化业务带来的不正当竞争,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该提高创新能力,增加服务种类和业务模式,提高企业竞争力,拓展盈利手段。就如同支付宝近年来增加了手机充值、生活缴费、城市服务、车主服务、体育服务等新兴业务,并与共享单车、打车软件、外卖平台等建立合作关系,这些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创新的各类服务,对于支付宝占据第三方支付平台领导地位提供了重要帮助。

  (六)健全客户信用体系,树立企业良好信用

  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信用中介的功能,那么,第三方支付机构首先应树立企业自身良好的信用形象,在交易双方出现纠纷时,承担一定责任,公正地协调双方出现的问题。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信用体系,如建立双向评价系统,并将买卖双方的被评价记录收录在数据库,建立信用等级,这样能够更好的保障交易的可靠性,避免信息欺诈,并提升交易双方的诚信意识。

  七、结语

  随着电子商务慢慢演变成人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一部分,作为其衍生品的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规模也日益扩大。而伴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断发展,伴随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技术问题、信息安全问题、沉淀资金的问题、洗钱套现问题、法律地位问题等,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整顿规范应提上日程引起重视。国家监管部门应尽快明确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并通过统一制定相关的行业内部标准来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业务经营与管理,同时强化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颁布的相关条例落到实处,能够有效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除此之外,第三方支付平台还应加强平台内部的自律内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并加强软硬件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的客户信用体系。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个体也应提高个人素质,与政府部门、支付企业三方共同推动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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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As we all know,this is the era of the Internet finance.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in our country,the third-party payment platform is also widely known.And the population using it,is expanded gradually,which changes the consumption pattern of consumers.With the emergence of the third-party payment platform,the financial security of online transactions and the payment problems of credit system have been solved grearly.Meanwhile,the widely application of the payment platform has become a new trend of e-commerce development and competitiveness.
  But at the same time,there are many problems and many crises in the third-party payment platform,hidden behind its rapid development.
  This paper makes a preliminary study on third-party payment in China.
  The first three chapters mainly focus on the concept of third-party pay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status at home and abroad.Chapter four and five mainly discusses the risks and causes of third-party market in China.Then the sixth chapter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on lowing the risk and regulatory methods on the payment in China market.
  【Key words】:Third-party payment;Risk;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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