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以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

当前国内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中各个商家的竞争逐渐白炽化。对于商家而言,在日常经营中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即为促进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实现其长治久安的发展,并为社会财富的创造给予有利的支撑。纳税是每一个企业都无法逃避的过程,面对当前市面上如此激烈

  前言

  在国内经济环境仍然处于尚未复苏且社会竞争日趋加剧的大背景下,借助纳税筹划的方式尽可能的缩减企业的纳税支出,减少其经营投入,进而实现其营业利润最优化的宗旨,是企业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有效方式。从根本上来说,纳税筹划与税收征管之间并不互相矛盾,它合乎税法的精神,并且在很大程度上纳税筹划还能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快我国依法治税的进程。
  在本篇文章中,笔者首先阐述了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情况,探究其现存的问题,并给予其针对性的该项举措。文章的整体构成安排如下:第一章节为文章的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时代背景还有现实价值以及国内外学者有关于增值税纳税筹划的一些观点。第二章着重围绕增值税理论知识展开。第三章阐述润格木业当前增值税筹划的具体情况以及在筹划中存在的缺陷。第四章针对第三章中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增值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基于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在借鉴国内外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探究其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中所涉猎到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并给予增值税纳税筹划改进的新方案,旨在实现企业用最少的成本支出来获取最多的经济利益的目标。

  第1章绪论

  第1.1节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由于当前经济发展迅速飞猛,社会各个行业之间竞争加剧,各企业为在上述背景下谋求立足与发展,均将发展目标确定为实现企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实际的生产经营环节中,尽可能的缩减成本和开支。而增值税隶属于企业成本的范畴,关乎企业的未来发展。故而,企业若可在政府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下,科学有效的规划自身的经济行为,探寻同政策法规和行为的最优吻合点,则能够最大化的减少成本和税收支出,增加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经管能力和生产效益,最终达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目标。除上述所提及的优势外,在政府正确税收政策引导下,科学的筹划增值税,能促进企业会计水平的增长,最大程度规避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最重要的是,可对企业现行的产业组织结构还有投资方向优化和完成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收支分配的科学化。确保经济的稳定、健康、持续性发展,而对于国家立法部门来说,则可通过纳税筹划中随时涌现的新问题,促进税收相关法制的完善。

  第1.2节研究综述

  1.2.1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纳税筹划的起步和发展速度均相对缓慢,这主要是受我国国情影响所致,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均严格依照计划予以分配。这同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不相吻合,所以,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自然无法为纳税筹划提供客观的社会背景条件。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逐渐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群众对于纳税筹划才逐渐的建立起全面的认知,并试图将偷税漏税和纳税筹划区分对待。
  赵少峰(2014)在《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中首先建议企业利用增值税价外税进行纳税筹划。
  张振慧(2014)在《浅议“营改增”后制造企业的纳税筹划》中认为,着重基于增值税进项和销项额的角度给予企业增值税筹划以具体的意见,并且还指出,若要完善和实现企业的增资税筹划,还应该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企业员工的专业能力上。
  陈英(2014)在《营改增后的企业加强纳税筹划研究》指出,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营改增”后企业所受到的负面影响,还应该不断的实现会计核算制度的完善,基于科学的视角实现纳税筹划,对现有的经营方式予以不断的改革。
  李宝锋(2014)在《对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中指出,在对增值税进行筹划的环节,要有效的规避借助增值税负为单一的评估准则,还应该思考重点客户的原因。
  鲁学生(2015)在《浅谈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中借助对比分析的方式,完成对采购人员和销售折让的增值税筹划,结果得出,企业能够在深层次上降低当期增值税负。
  黄丽娟(2015)在《浅谈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文章中明确提出,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筹划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可以在某种情况下实现企业经管能力的增强。同时,强化对增值税的筹划,也可以促进企业经营利润的增加。
  仵晓晗(2018)在《营改增后菏建集团的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文章》中提出,基于不确定的角度来探索税收和非税收成本间存在的共性和差异问题,并指出在上述的立场下来思索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
  冯艳新(2016)在《“营改增”背景下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文章中明确指出,在消费型增值税的背景下,于企业而言,在开展纳税筹划时,必须要充分的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给予的价格优惠和税收抵扣,并在综合衡量后进行择优选择。此外,还要从进购方式、折旧方法及其融资租赁的角度下详细阐析对固定资产所进行的纳税筹划。
  李天赠(2015)在《“营改增”背景下吉林省邮政公司纳税筹划研究》文章中,明确指出企业在选择生存方式时,必须要善于借助使用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筹划法,并以此决定成为哪一种纳税人。
  李明刚(2012)在《A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这篇文章中,详细的探究和分析了转型背景下的固定资产重组的纳税筹划分析,并针对固定资产在工程初建到选择材料的整体过程分别展开详细论述。
  傅聪(2018)在《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研究》文章中则分别基于销售、运输、结算等方面一一论述了税收筹划的最佳方式。
  1.2.2国外研究现状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其对于纳税筹划研究的起步相对较早,故而,当前其纳税筹划受到了社会研究该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并且在立法领域也得到了认可。
  Iveta Hajdúchová,Mariana Sedliačiková及Igor Viszlai(2015)在《Procedia.Stat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and value-addedtax》中,以1993-2015年间斯洛伐克共和国的标准税率和增值税的发展状况为例,研究了同量化税收管理及其成本控制相关的知识,并完成了同增值税相关的国家预算,得到的结果显示,增值税可以有效的反映出国内税负是否稳定,实现税后平衡稳定。
  Mohammad Alizadeh和Masoue Motallabi(2016)在《Procedia,VAT and the scale of national construction》中通过应用ARDL模型,探讨了2008-2014年间政府当前的增值税和政府规模间存在的相关性,增值税可以在深层次上为政府的发展起到助推。
  Grantley Taylor和Grant Richardson(2014)在《Company management and tax planning》中,选择澳大利亚在2006-2010年间200个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为实证研究对象,结果发现,报告公司的税收筹划均充满着不确定性。
  Hettich.W,S.L.Winer(2017)在《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Analysi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中指出,尽管增值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负,但是,对于处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在进行增值税相关制度的制定时,还应该充分衡量国内的实际状况。
  1.2.3文献评述
  目前学术界,国内外学者对于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大都集中于从不同税种的角度进行纳税筹划的研究。较少涉及到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的实证研究。尽管许多文章将纳税筹划和财务管理的内容相结合,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是注重于理论的阐述。真正于实践中的研究还是缺乏的。而这种创新性的缺乏也为今后中小企业的纳税筹划深入探讨奠定了方向。

  第1.3节研究内容

  在本篇文章中,笔者首先阐述了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情况,探究其现存的问题,并给予其针对性的该项举措。文章的整体构成安排如下:第一章节为文章的绪论部分,主要阐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时代背景和现实价值以及国内外学者有关于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相关观点。第二章主要阐述同增值税相关的理论知识。第三章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第四章针对第三章中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增值税筹划时,存在的有待改进之处,给予科学的应对措施。

  第1.4节研究方法

  1.4.1文献研究法
  在详尽的阅读增值税筹划有关知识的前提下,仔细梳理知识脉络,并详细的复述了部分理论知识。通过上述的论述,描绘出适合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纳税筹划的优化方案。
  1.4.2案例分析法
  以对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所获得的直接资料为研究着手点。应用理论联合实际的手段,让论文中得到的论据具有明显的科学性特征。并且基于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实际的纳税筹划中存在的现实情况,旨在提出适合企业使用的增值税筹划的节税方法。对该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现状予以总结分析。并依据能获取的相关资料,完成进一步的升华,并基于相关准则和法则的前提下,给予改进建议。
  1.4.3访谈法
  通过设计访谈问卷,对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在职人员进行深入访谈,在访谈的过程中,了解到公司现实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依据,探求问题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第2章增值税纳税筹划基本理论

  第2.1节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的含义是,在我国现行的管理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商家和个人,必须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内,针对其货品和应税劳务销售额等开展税款结算,并实施税款相抵的流转税方式的一种。基于计税原理的角度来看,增值税就是针对商品在实际的流转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或是附加值予以征税,故而将其称作为“增值税”。柴海勇(2016)在《关于现行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探讨》一文中明确指出,对于纳税筹划,必须要基于纳税者、供应商身份、运输耗费、销售、折扣方式及其优惠政策方面给予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意见,旨在从根本上,改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各行业不得不承受较高的增值税的情况[柴海勇.关于现行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探讨[J].会计之友,2016,30(32):65-67.]。

  第2.2节纳税筹划概述

  纳税筹划(Tax Saving)的别名是税收筹划,主要是指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事先完成筹划,择选对企业少交税负的方式,进而实现最大化获得经济收益的一种行为。闫玉荣(2014)在《对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与建议——以开滦集团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例》中认为,必须要基于已开展改革的物流行业为着手点,提出借助税收改革的机遇,实现成本管理强化及其按规定时间完成结算的观点,要求各商家必须要深层次探究增值税改的筹划情况[闫玉荣.对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与建议——以开滦集团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例[J].经济论坛,2014,17(10):95-98.]。

  第2.3节混合销售概述

  对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理解时,企业的部分销售行为,除了关乎货物外,还可能涉及到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所拥有的特征是同一个纳税人承担着货物销售和非应税劳务,但是在获得价款时,则由购买者出资。在这一环节中,非应税劳务应该是归属于应缴营业税劳务。
  第2.4节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原则
  2.4.1合法性
  对于合法性的理解时,筹划增值税不应该以违反法律法规为代价,而且还应该同我国立法宗旨相吻合,如果突破法律限制,发生偷税、漏税现象,势必要收到法律惩罚。盖地(2014)在《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一文中明确指出,纳税筹划隶属于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规的范畴,他可以让人们使用更加理性的目光准确科学的对待纳税筹划,并且他还认为避税的税收体系为中性的,并不是道德意义上的问题[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第十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
  2.4.2事前性
  对于企业来说,要想实现税负成本的降低,在未发生经营活动时,就必须要将纳税作为成本支出的一项,而这就是所谓的事前筹划性。蔡黎霞(2014)在《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措施》中借助相关模型完成计税平衡点的计算,其认为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计算土地增值税,还应该关注加计扣除项目,使得增值税累计税负最大程度减少[蔡黎霞.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措施[J].商业经济,2014,17(14):109-110.]。
  2.4.3目的性
  对于企业来说,其进行纳税筹划的宗旨,就是实现纳税最小化和利润的最优化目标,进而完成长治久安的愿望,所以,目的性是纳税筹划的又一个重要特点。周煜(2014)在《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探讨》中详细的阐述了制造型企业在面对“营改增”时的相关意见,即首先要时刻拥有危机意识,并在思想上随时进行应对;其次,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加速技术革新水平;最后,基于科学的立场完成纳税筹划,尽可能将缴纳的增值税降至最低[周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4,59(19):143-144.]。

  第3章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第3.1节公司概况

  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8年,正式投入生产运营是在2000年10月,隶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范畴。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企业类型Shiite外商投资型。其主要的生产经营项目是中档和高档的七合板、九合板木材、及其胶合板等,其生产的产品已广泛的被销售至北京、上海、广州,乃至于日本和韩国等地。企业的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截止到2018年年末,公司固定资产高达989万元,在职员工198人,在浙江本地声誉良好。2018年,公司的销售额高达4437.14万元,净利润达601.14万元。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如图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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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可以发现,其在职员工的均龄为28岁,为年龄处于35岁以下的人数比重,高达85%。从总体上来看,公司的员工均处于青年期,具有无限的发展空间。对于这些年轻的员工来说,其尚处于最初职业生涯阶段,具有十分强劲的学习动力。除上述所提及的外,笔者还发现,公司约有7成以上的员工学历水平均在本科及以上,而学历水平在专科以上的员工可达到100%。从总体上看,公司员工的受教育水平较高,学习习惯良好。

  第3.2节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现状

  3.2.1收款销售结算方式现状
  2016-2018年,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采用直接收款的销售结算方式。2016年时,公司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结算,其销售额为98794153.1元,销项税额为16795006.027元,而2018年仍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结算,其销售额为98774559.7元,销项税额为16791675.149元。分析数据,发现公司的销项税额仍是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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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供货商的选择现状
  目前,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供货商的选择上,部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也有部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其供货商的选择情况见表3.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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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近几年纳税现状
  家居、家具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是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阶段的主要经营项目,故而,目前,公司在纳税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税种涵盖以下几项:教育附加、所得税、房产、印花、增值、土地使用及其城建税。而在上述所提及的税种中,又以增值税所占比例最高,在公司纳税总额中,增值税所占的比例在7成以上,并仍然以井喷式增长。直到2018年时,公司开始致力于增值税的转型,其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额能够抵扣,企业的增值税较比上一年方出现小幅度的降低,但是,所占的比例仍然未低于6成以下。公司增值税的具体纳税情况,详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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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节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问题分析

  3.3.1现行的直接收款销售结算方式,导致增值税缴纳数额高
  对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产品设备生产加工周期长,单位金额大,一台设备少则一百多万,多则四、五百万,资金回笼速度慢,遇到一些资金周转不好的企业,要想及时收到货款,那更是难上加难。但是,目前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奉行的还是传统的直接收款的销售结算方式。对于浙江格润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纳税义务开始发生的时间,即为货物首日发出的时间。这就无法实现延期纳税,使公司因为不能及时回收货款而需预先垫付税款,同时,无法给公司的营运资金提供了更多的周转时间,导致企业的资金压力增加。如:
  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份时,共有销售业务三笔,应收贷款合计1400万元(排除税价在外)。其中,首笔210万元,贷款两清;次笔305万元,于2018年一次性付清;最后一笔于2018年结款385万元,剩下款项于2019年付清。
  在该案例中,若选择直接收款结算方式,具体而言,即合同中未明确的体现购赊或分期收款结算的详细日期,那么,对于税务部门而言,则直接将其判断为采用直接收款的形式结算,则
  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1400×17%=238(万元)(方案一)
  但是若是改变直接收款销售结算方式为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将会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节省大量的资金,具体计算方式方式,将在第4.1节中详细论述。
  3.3.2供货方选择不合理,导致企业的增值税抵扣过低
  对于企业而言,在选择供货商时,必须要充分考量进货发票是否可用于增值税抵扣,并在此基础上,谨慎择选。目前,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供货商的选择上,部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也有部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通常情况下,在产品的定价上,小规模的纳税人均相对偏低些,但是去无法出具增值税抵扣的专用发票。而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既往的采购环节中,绝大部分更倾向于一般纳税人企业,以便于获取用于增值税抵扣的专用发票,节约时间,但事实上,这或许并非是最优选择。
  3.3.3缺乏整体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意识
  由于现阶段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目前公司管理层把管理的重心主要放在如何获取订单和按时交付上,关注的是如何降低产品的成本,对于纳税筹划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但专业税务人员的缺乏和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的缺失,都会导致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可能从整个企业的层面来合理安排增值税税收筹划事宜,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工作没有清晰的规划和发展策略。

  第4章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对策

  第4.1节改变直接收款销售结算方式为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企业的正常运转均无法脱离合同而进行。合同存在的最大价值在于,对纳税者的整个经济活动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划分。与此同时,鉴于企业的经济业务合同中,往往也会涉猎到税收问题,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通过筹划合同来控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从而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如何选择恰当的销售结算方式可以遵循以下原则:当买方的资本运营情况和信誉良好,货物发出后的短期内,便可以及时的将资金收回,便可以选择直接收款的的销售结算方法,即纳税这一项基本任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货款到手的时间。但是,若买方的资本运行情况不尽如人意,或者时资金周转时常有状况出现,这就说明货物即便已经发出,卖家仍然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货款,更有甚者还会拖延较长时间。在这样的状况下,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就必须要综合考量纳税义务的具体发生时间以及企业因此所要承受的资金压力。特别注意的是,合同中应反映出赊销或分期收款的具体日期。这样,企业既可以避免相应的税收风险,又获得了税款的时间价值,可谓一举两得。同样以3.3.1节中的案例为例,若对第二笔和第三笔业务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具体来说,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出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的具体时间,即第二笔300万元,于2018年10月15日付款;第三笔700万元,于2018年10月15日付款300万元,2019年10月15日付款400万元。
  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一年后支付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0+300)×17%=102(万元)(方案二)
  两年后支付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7%=68(万元)
  通过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比较,能够发现,选择第二种销售结算方式同第一种销售结算方式进行比较,当期可少缴纳税款170万元。所以,企业应该首选第二种销售结算方式。尽管这170万元的税款在未来的时间内,同样要缴清,但是第二种方案的纳税时间明显延缓,企业则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充分的利用节省下来的资金,并创造更多价值。

  第4.2节计算材料采购进货临界点价格,并与供货方的报价对比

  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原材料的购买时,只有在获取相关税务部门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后,方可进行抵扣。在这样的状况下,对于企业而言,必须要综合衡量对比两种供应商所给予的价格,对于企业企业采购成本所产生的影响。
  如公司2018年共需要复合板2100件,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买该材料,每件的价格是110元,适用税率是17%,若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该材料,其单价为90元,但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原材料的采购商,则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原料采购商,则
  货物采购的价格为110×2100=231000(元)
  进项税额为2310000×17%=39270(元)(方案三)
  货物采购成本价格为231000-39270=191730(元)
  但是,若选择小规模纳税企业为原材料采购商,则
  货物采购成本价格为90×2100=189000(元)(方案四)
  由此案例分析可以得出,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原材料的采购商,其货物采购成本的价格较选择一般纳税人而言,相对更低些。

  第4.3节注重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

  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设立单独的税务部门,这是因为,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税务部门,聘请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成本较高,所以一般只有大型企业才会考虑这么做。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中、小型企业,以往的税务工作主要就是日常纳税的申报和缴纳,而这些事务主要是由公司财务人员凭经验来进行操作的,但是由于财务人员并没有参与公司相关的经营决策,加之其自身业务能力有限,纳税筹划工作尚在起步阶段,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提高相关人员利用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实践能力考虑到企业的经营成本问题,要想纳税筹划方案得以很好地实施,我们可以由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来操作实施,加强对财务人员财税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充分掌握国家的税收政策并加以利用。由于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还涉及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所以,财务人员还必须加强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加之税法时常变动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的不断出台,税收筹划人员应时刻关注税法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只有这样,企业才可以随时随地对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进行修正并对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运行实施进行实时控制和调整。由于不必增设专门的税务筹划部门,企业无须支付这部分的各种费用,纳税筹划成本较低,从而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

  结论

  受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的影响,在企业实际经营中,税收筹划所发挥的作用已经日益彰显,同时,也是一项备受关注的经济活动。在当前社会经济仍不理想的大环境下,借助于纳税筹划可有效地降低企业成本而使营业利润增加的优点。而这也是实现企业经营效益增加的重要途径。从根本上来说,对增值税进行筹划和税收征管之间,不存在明显矛盾,其完全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筹划活动,而且还可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国法立法进程的完善,加速我国的依法治税的步伐。对应缴纳的税款进行筹划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它能够使税法中的目标得以实现。值得人们关注的是,税收筹划并不同于偷税漏税,它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所进行的合法性活动。现阶段,我国的税收筹划发展并不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税收筹划必然会更加重要。因此,我们可以适当引进发达国家的一些先进技术和完善的制度,从而促进我国税收筹划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增值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实现公司最大限度获取利益,最大限度降低成本的目的。但受自身能力限制,所分析的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因此,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第三章阐述润格木业当前增值税筹划的具体情况以及在筹划中存在的缺陷。第四章针对第三章中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增值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基于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在借鉴国内外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浙江润格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探究其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中所涉猎到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并给予增值税纳税筹划改进的新方案,旨在实现企业用最少的成本支出来获取最多的经济利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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