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研究

随着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快速推进,在全民医保的医疗改革背景之下,加快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刻不容缓,大学生医疗保险因其独特的研究价值和制度理念也值得关注。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储备力量,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

  第1章绪论

  大学生有着良好的身心健康正是作为自身发展以及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先决条件,其次大学生是一个逐年扩大的群体,作为建设国家、促进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也应该受到更广泛地重视;最后对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研究与完善,有利于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进而有利于我国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推广与实施。
  研究本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第一,随着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迅速发展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进程的加快,尽快实现全民医疗保险,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行研究具有必要性,应尽快完善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第二,研究对象具有新颖性。首先大学生群体与其他群体相比具有差异性,医疗保障又是大学生群体应享有的一种特殊公共产品,特别是大学生医疗保险是由政府、高校、社会、学生家庭和学生自己共同承担的。因此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群体的特殊公共产品的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1]。
  该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储备力量,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人力资源,这个群体的规模由于国家扩招而逐年扩大,如果大学生群体不能享受健康的医疗保障,就不符合现代社会“全民医疗保险”的发展趋势,不符合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且目前改革实践中各个地区的方案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各个高校的实施效果不均衡,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政策,缺乏理论上的指导,经验教训也有待于总结[1]。最后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在实践上也给予了对社会上其他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一定的借鉴意义。
  从有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理论研究情况上来看,国内外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
  国外关于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障进行理论研究的情况较缺乏,相关的文献资料较少。马克·吐温等通过美国公共医疗保险制度的调研得出政府的福利保险对于个人的商业保险起到了抵触作用。瓦利曾对美国五十年代的出生人口健康保险开展过调研,发现政府公共保险的参与度与个人健康优良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个人健康状态与经济水平决定了个人健康水平,然而公共健康保险对个人健康具有积极作用。Jones,Hebert等外国学者分别从不同方面对大学生健康方面及医疗保险开展过研究。
  通过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的搜索来看,1995—2007年篇名含有“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有15篇,通过在中国知网数据库査询,2009年—2015年搜索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文献,发现共有166篇相关文献资料,相比同样六年的时间里2002—2008年只有31篇,可见我国专家学者近年来针对大学生医保问题展开了广泛地研究。经过查阅大量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相关文献,可看出专家学者对于大学生医保的研究越来越深入,但研究情况也存在问题。例如总体来说现有研究成果数量仍然较少,也并未将实际的问题现状作为出发点提供出具有可行性的政策方案建议。
  随着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快速推进,在全民医保的医疗改革背景之下,加快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刻不容缓,大学生医疗保险因其独特的研究价值和制度理念值得关注。近些年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初显成效,但同时仍有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随之出现。本论文旨在探讨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以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为研究重点,通过分析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从政府和高校两个角度提出完善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充分利用图书馆、网络等各方资源,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了解到大学生医疗保障方面的研究动态,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经验与理论,进行比较分析,进一步提出了我国可借鉴的国外理论经验,并运用文献研究法对本文的研究方向进行了研究,并对相关理论观点和INF进行了有计划、客观、系统的收集和提炼。

  第2章医疗保障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团体对劳动者或公民因疾病或其他自然事件(如生育、伤残等)造成的收入损失和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实施的各种制度的统称[2]。医疗保障制度有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等几种基本实现方式,我们也可以将医疗保障看作是社会保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2.1.2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3],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与其他社会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依医疗保险的范围上来看,医疗保险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国际上一般将医疗保险称之为“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所包含的内容相较于医疗保险更为广泛,包括死亡、人身伤害和疾病。而狭义的医疗保险只是指对疾病和无法预料的伤害发生之后而导致医疗费用的贴补。
  2.1.3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已纳入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这是一项由政府、学校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医疗保险,主要是住院和门诊服务。其与商业保险有所差异,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2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

  2.2.1国家干预理论
  “国家干预主义”的提出是由于国外经济学家为解决一次严重的经济危机,用国家干预经济及政府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的方式来取代某些私营经济的范围,通过市场调节转向政府调控。国家干预理论的专家学者认为,经济管理的职能是国家与生俱来的一项权利,但为了遏制政府公权力滥用,主张通过市场自由调节的杠杆作用达到资源再分配的目的,然而市场调节这只无形之手的副作用却是将社会财富逐渐流向少数的富人手中,使得社会贫富差距逐渐扩大,阶级矛盾激化,最终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只有通过国家干预主义,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有效调控经济,才能实现社会繁荣发展。
  2.2.2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也被叫作“公共财货”或“公共物品”。根据学者萨缪尔森的定义,“公共产品一般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是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如国防、公安、司法以及义务教育等公共福利事业,其特点是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它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以及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利用,不会排斥另一些人对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4]。
  从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的属性上来看,其具备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双重特性。首先具有公共性,其次也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被学者们称为“准公共产品”,指的是不完全具有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特征的产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医疗产品与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但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医疗卫生资源是有限的,医疗供给有限,因此导致了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不匹配的情况出现,使其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为了抑制供需失衡的状况,通过合理收费的方式以此来达到平衡,缴费多的人能够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说明了医疗产品具有私人产品的特性;但医疗服务产品也进行了财政补助,因此这又使其具有了公共物品的特性。
  2.2.3福利经济理论
  福利经济理论,另称之为社会福利,即增加社会大众的福利,主要由国家、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对公共设施的投资增加,建立福利基金,和从事社会公共服务,为了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而形成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5]。经济学家一直在研究和完善福利经济理论,逐渐建立了具有一套完整体系的福利经济学,且福利经济学的学者都主张通过政府的政策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第2章医疗保障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大学生医疗保障方式一般都由国家针对贫困人群和特殊需求者的情况,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保障,且政府应积极引导各民间组织及非政府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和提供多样化福利,以此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内容。

  第3章国内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3.1大学生参保意识弱

  根据统计调查数据[6]显示的在受调查的465人在校大学生中(如上表),有242人认为医保作用很大,占了总人数的52.1%,由此体现了大多数大学生认为医保具有积极作用;也有4%的大学生认为医保没有用,以及还有6%的大学生并不知道医保是否有用,这表明高校大学生对医保的认知程度不高。
  由于多种原因,国内大学生投保意识较为淡薄,参与到学校医疗保障制度中的积极性并不高,自我保障观念十分缺乏。
  首先,有许多健康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尚且年轻且身体健康,需要受保障的概率很低,因此并没有必要花费投保的支出费用,因而拒绝参保。另外还有一部分学生认为参保过程过于繁琐,或者认为投保的费用过高,从而并不愿意参保。另外,大学生不够了解我国医疗保障的政策方针及其规定,对相关程序认识不足,这也导致了大学生在报销时遇到各种困难,甚至于放弃了报销。出现的这种情况,一部分原因在于大学生自身的风险意识不够强,另一部分原因在于政府以及各个高校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投入较小,宣传力度远远不够。在某种程度上,这表明政府缺乏责任。政府应该通过借助媒体、新闻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提升社会大众对大学生医保的了解程度,使社会对此得以重视。

  3.2校医院对医保保障水平低

  多数大学生都为在校生,校医院距离近、就诊最为便利,且校医院的收费较为低廉,因此校医院成为了绝大多数大学生就诊的首选,但依据各方调查反映出各校医院仍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正因为校医院接收的需要诊疗的大学生占大多数,校医院的改革刻不容缓。
  3.2.1高校校医院与其它部门合作程度低
  一方面是校医院与学校各部门的联系不紧密。校医院是隶属于学校的一个部门,具有着其特殊的独立性,但还是依附于学校的。校医院加强自身与学校其他各部门及科室之间的联系至关重要,例如与学校医保办、安全保卫科、学校食堂等之间的联系。然而,根据学校医院目前的运作情况,学校医疗机构视自己为“自筹资金、独立运作”的部门,与其他部门几乎没有联系。
  另一方面是校医院与学校师生的联系不紧密。部分校医院在实际运行中与学校师生之间的交流很少,学生们基本都是在新生入学体检时或者去校医院就诊才与学校的医生有交流。但高校医疗机构担负着保障大学生健康的重要责任,理应与学校师生保持多交流、多联系。多数高校的校医院在实际中并没有委派过具有专业性的老师或医生为同学们展开相关讲座,或在学生的选修课上和班级活动期间向同学们宣传基本的医疗卫生知识,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大学生风险和健康意识不强。
  3.2.2校医院建设落后,医生诊疗水平低
  近年来我国的扩招政策使得大学生不断增加,高校中的医疗支出比例增大,给各个高校带来了重大的财政压力,由于有限的经费跟不上费用支出,使校医院的医疗设备无法及时更新,设施较为落后,药物品种不齐全,医生队伍的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普遍水平偏低的现象。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与质量的提高[7],导致部分大学生对校医院的医疗水平产生了质疑。
  首先,在校大学生居多,多数学生患病后第一时间将去到校医院就诊,校医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却在诊疗过程中无法准确区分学生的患病情况并相应地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或有针对性地提供药物,同时由于学校对校医院的投入不足,使得校医院的医疗设备较为落后,在需要有专门的仪器进行病情诊疗时出现缺乏设备的情况,致使学生无法在校医院进行诊疗,只能去到大医院就诊。其次,校医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是诊疗水平低的直接原因。由于校医院医务人员素质不高,学生在校医院就诊只能在看些小病或者让校医生开些常用药,甚至有时还会出现漏诊、误诊等情况发生。这样的误诊、漏诊情况不仅会延误学生的最佳治疗时间,还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若是遇到危险重病患者会造成危险,严重时甚至于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最后,在诊疗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业务水平较低,一些医生在回答病人的各种问题与自身所具备的专业内涵存在着一定距离,甚至少数人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这种现象也给高校医院造成了严重影响。
  3.2.3现有的高校医院管理体制不利于学生的健康保障
  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化和后勤管理体制的转变,除少数几所高校外,大多数高校已被归类为后勤集团管理。然后后勤集团通常按照企业机制运转,以经济效益为主,以营利为主要目的,高校校医院完全并入后勤服务总公司管理后,需要自负盈亏,来获取最大利润,从而会致使校医院健康培养职能及行政管理职能等无经济效益的事务呈现空缺现象[8]。例如,减少了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不够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治和常见病的防治等具体功能,使大学生不仅缺乏足够的医疗支持,还面临更多的医疗困难。

  第4章完善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但同时又是国家不可或缺的后备人力资源,作为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应充分考虑到其特殊性和普遍需求,依据我国国情不断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因此我们为了完善一项多层次、广覆盖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应该以大学生的不同消费水平、不同的医疗需求以及所患疾病的轻重缓急等各方因素为出发点,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为基本原则来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4.1完善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原则及各社会主体的责任

  4.1.1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4.1.1.1公平性原则
  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有着本身独有的价值取向及建制理念,且其既作为一项国家公共政策,它必须确保社会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大学生。首先,这种公平应该反映在大学生的医疗保障范围中,应当包括所有的大学生,不应该因为性别、学校级别或生源地的不同而被不公平对待。其次体现在治疗过程中的公平性,即大学生医疗应巩固其诊疗服务、具有公平合理的价钱和优质的治疗水平等。最后是医疗结果具有公平性,即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合理,应该在大学生的承担范围之内,使得大学生不会因为医疗费用难以承担等原因而影响自身的健康与学业。
  4.1.1.2强制性原则
  当前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选择的是让大学生自觉参加,然而大学生本身风险意识并不够,使得参保率较低。而大学生一旦发生疾病,很可能会给学生家庭、学校甚至是社会带来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医疗保障作用的发挥。政府和学校具有引导大学生提高自身防患意识的责任,因此应该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医疗卫生方面的教育,加大对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以增加大学生参保率,同时也应该强制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
  4.1.1.3因地制宜原则
  由于我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各高校的办学条件具有差异性,各地大学生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也不相一致。我们应考虑到这层因素,使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组织和管理形式应因地制宜地进行相应改革,逐步完善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4.1.1.4适度原则
  当局应当是充分考虑到本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学生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来制定医疗筹资准则和报销比例等,如果制定的过高或者过低都将使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难以发挥其作用。因此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水平要采取适度发展的原则,应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
  4.1.1.5科学管理原则
  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成功实施的关键是进行科学地管理。各级政府及高等院校应当制定有效的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及执行流程,健全各级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机关,各个高校应当建立起完备的校卫生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大学生生活的管理,培养大学生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和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4.1.2各社会主体在大学生医保问题上的责任分析
  4.1.2.1政府
  从公共产品理论上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障既属于准公共产品,由此出资责任应由政府担负,以向社会提供此产品,同时政府还应该承担起对医疗保障的管理责任。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各级管理和监督组织,不断完善适合大学生特点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保障的科学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使其有效。此外,政府还应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肩负责任以保证大学生身心健康,完善对重症大学生以及贫困学生的医疗救助机制,切实保障所有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4.1.2.2社会
  大学生的健康状况与国家和社会的长期发展有关,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因此,社会中的所有群体都应该关心大学生的健康状况,对保障大学生身心健康有着责无旁贷的义务。每年都有众多资金、物资捐赠给大学生群体,这些来自于各个慈善群体或个人,这同时体现着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另外尤其对患有重症的大学生或者贫困大学生,在他们向社会求助时,社会各界都应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另外,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保险组织,应鼓励其参与到大学生医疗保障中,同时,保险公司应精心设计方案,使保险种类更适合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消费特点,通过加强公司的管理,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报销比例,报销方式对学生更方便[9]。
  4.1.2.3学校
  在我国,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在学校,作为高校大学生管理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培养国家和社会的合格人才,为大学生做好教育工作,更应当担负起保障大学生生活的义务。因此学校应该承担一部分的出资及管理责任,以切实保障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学校还应加强教育宣传,充分利用课堂、网络、校报等媒体,加强大学生的教育健康,提高大学生的个人风险意识。其次,学校应该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尽可能地使学生受益,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使大学生的健康保障在学校中发挥作用。最后,高校应该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对大学生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上,加快对校医院改革工作的进展,同时也要搞好对贫困大学生的医疗救助工作。
  4.1.2.4学生家庭
  由于医疗保障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学生应该承担责任去支付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而在我国的相关投资者是学生家庭。与此同时,家庭教育更为重要,应当培养大学生拥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重视锻炼,提高免疫力和抗病能力,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

  4.2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4.2.1政府方面
  4.2.1.1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保障领域仍然未形成完备的法规加以规范,使得拖缴保险、移用社会保障基金和监管职能部门权责模糊等等问题急需解决,这些问题已经迫在眉睫,阻挡了社会保障事业进展的脚步。因此国家应大力推进有关社会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出台进程,建立健全较为统一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以了解各级政府及高校在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上应当负有的责任、明确大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义务和商业医疗保险在大学生医疗保障中的地位等等[10],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立法配套工作,构建更为严密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实现大学生医疗保障事业的规范有序的发展。
  另外,建议当局应出台强制大学生参保的有关保险法律。因为大学生无经济来源,经济水平有限,且自己的医疗保险认知程度不足,在我国实施自愿参保的准则下,使得部分家庭经济艰难的大学生并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从而大学生的参保率较低。是以政府应当强制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积极地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这样使社会医疗保险的范畴更为规范,且更加确定当局政府、高校及大学生个体在医疗保险中的享有的权益。
  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大学生这一庞大群体的基本医疗保权利才能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
  4.2.1.2健全大学生医疗救助体系,统筹全国救助基金
  患有重症和发生意外以及贫困大学生,是个相对特殊的弱势群体,因此在救助对象上政府应主要以帮扶家庭较为贫困的大学生为主尤其是赞助身患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而其家庭经济贫苦又难以承担的大学生,为此应当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以帮扶这部分大学生度过难关。
  首先,健全大学生医疗救助体系。要解决这部分大学生的医疗救助问题,仅仅依靠有限的社会捐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要健全大学生医疗救助体系,需要建立健全更为合理的救助机制及救助方式。健全医疗救助制度,资金的来源问题最为关键。其途径主要应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当局的财政拨款。政府每一年投入一部分资金当作医疗救济金,并将其独自列出为基金,以便于专款专用[11];其次是政府应该针对大学生医疗救助投入专项福利基金,从社会福利彩票中划拨出一部分,或者发行大学生医疗彩票,以此来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资金的筹资机制;再有便是当局政府应征收社会保障税收,借鉴发展较快的西方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做法,使之成为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紧要渠道,为社会医疗救助提供资金保障;最后是充分利用社会的捐助,政府应扩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尤其是广泛吸收各个社会组织及个人的捐款,建立多渠道医疗融资体系。同时,政府应当建立或者委托专门的医疗机构,及时审查需要利用福利金的大学生,并且及时向大学生发放救济资金。其次,在救助程序上,大学生医疗救助补偿程序也应该进行相对地简化,以能够最大程度地减轻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在救助服务的内容上,要充分考虑到救助的大学生的不同医疗需求,扩大救助范围,以提高救助的公平性。
  最后,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共同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协调小组”,使协调小组及时发挥重要的协调作用[12]。通过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医疗救助工作的效率,还可以更好地发挥各部门职能。
  4.2.1.3增加政府补贴
  首先,大学生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用于医疗的全部费用自身无力承担,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责任分担;其次,政府本身应对高校在财政方面进行一定的资金投入,以支持高校的运营,减轻高校在运营过程中的财政负担。
  综上所述,政府应该加大对大学生医疗费用的财政投入力度,使医疗保障制度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并提高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提升校医务工作人员的医疗水平以及服务水准,及时更新高校医院的配置条件,以确保大学生医疗保障需求,切实落实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应当支持大学生医疗保障筹资,当局应该随着经济发展及时增加投资,中央政府应该增加资金投入以用于大学生医疗保障,地方政府应加强大学生基于现有标准的医疗津贴[13]。同时,还应加强对大学生患病的预防措施,政府应规定高校实施定期为大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的预防措施。此外,政府还应积极、科学地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医疗保险机构,承担自身的监督管理职责,以促进医疗保险的进一步稳定和稳定发展。
  4.2.1.4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制度统一
  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然缺乏统一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这对大学生医疗公平保护不利。所以,我国应尽快强化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监督管理机制的健全。此外,政府应加快其监督体制的组成,其中应包含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商业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14],确保大学生对医疗保障制度的了解、制度上具有公开化,和在资金管理上的透明化。最后,政府应该简化商业保险的操作和补偿程序,使商业保险的运作进一步规范化,提高我国医疗服务的质量;同时鼓励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推出高保障、多层次、价格低廉的大学生商业保险,制定出更多相关的优惠政策。
  政府理当进一步落实各项医疗政策和规定,以坚定踊跃的态度解决医疗保障制度呈现的各种困难,加快步伐以使得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更加统一,实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4.2.2高校方面
  4.2.2.1加强宣传,提高大学生参保意识
  高校是现代化人才的培育基地,应当担负起培育出高素质人才的重担,而保证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必是施展其本身价值的根蒂。大学生本身对于个人健康风险防备认识不足,以及高校在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宣扬方面力度不够,这些原因致使大学生对社会保险缺少了解甚至在认识上出现了曲解。
  高校首先应当加大力度对我国的医疗保障政策方针进行宣传,比如为大学生举行有关于医疗保险方面的常识讲座,充分合理行使到高校本身有利条件,开展主题班会,强调大学生安全,使高校辅导员组织和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增强大学生的风险意识,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提升大学生的自我保障观念。高校也应该设有专门人员,负责大学生办理保险手续的释疑工作,对大学生的疑难困惑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服务,让他们了解到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种类、如何办理补偿手续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等,使其能够充分利用医疗保险合理地规避风险。其次,大学生是否愿意参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学生家长决定的,学校也应该注重对家长进行宣传,例如在开学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家长发放医疗保险的宣传资料,使其转变观念。最后,高校应定期免费为大学生进行医疗常规检查,及时对患病大学生进行治疗,对残疾、体弱者应加强照顾及心理辅导或治疗,从而使学生能够有效地感受到医疗保险的有效性。
  4.2.2.2要求所有大学生参加强制医疗保险,并建立病历
  大学生即将迈入到社会中,他们是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要动力,更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有些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较为贫困,没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经济能力;有些大学生并没有认识到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因为家长或者自身的风险意识不足而拒绝参保。因此高校应该规定所有大学生入学时强制参保,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大学生的参保率,还能够减少贫困大学生在患有疾病时的风险,进而实现我国医疗保障范围的全覆盖。其次,应让学校来对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收取,学校作为强制执行主体,这样有利于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顺利施行,并保证了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广泛覆盖[15]。
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研究
  4.2.2.3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校园卫生工作机制
  高校应建立更加完善的卫生工作机制,增加公共卫生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比例。首先,为了使校医院的管理机制更为规范化,应使校医院经由本地的卫生部门进行统一行业管理,从后勤管理中相脱节。其次,应使校内医务人员竞争上岗,在校医院中引入创新性竞争机制,并按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统一考察,提升校医院的办事效率和校医务职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整体上提升各个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准。最后高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生活管理,提高大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鼓励大学生增加体育锻炼,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其自身免疫力。同时也要明确高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要对大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饮食卫生监督与管理、体质健康状况检测、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的管理、常见多发病防治等工作[16]。
  4.2.2.4加快校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发挥校医院的作用
  大学生的第一选择是在学校的医院就医,因此,高校医院是实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和直接机构。学生普遍性的小痛小病在校医院就能进行及时又有效的医治,假使是需入院治疗的大病,在校医院治疗前提并不具有的状况下,经校医院的准许也能够转到指定的医疗保障定点病院进行医治,并且大学生的入学常规体检通常亦在校医院实行,因此,校医院的功用不容小视[17],我们要明确在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校医院的作用。
  首先,校医院应该加强对疾病的预防工作,在日常中就要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进行教育,重视防患工作。应向学生免费发放有关医疗卫生知识和与医疗保险有关的问题的小册子,并应经常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或是咨询服务。此外,对学生进行定期的免费例行体检。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注意饮食和生活习惯,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鼓励大学生多加入到户外运动,加强自己的防患意识,防止由于生活习惯的不良而发生疾病。校医院还要不定期对校园卫生情况做检查,尤其对学校的餐厅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另外可以给学生宿舍发放消毒水,全面防止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其次,校医院应该做好关于大学生患病情况的统计工作,以此可以根据就医数据更为明确地掌握容易患有的常见病,并且具有针对性地组织校内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科学引进相应的新技术与新设备,合理地安排医务人员就诊,以提升校医院的工作效率及业务水平。
  再有,由于校医院距离最近,如果大学生在校时突发急诊,正常情况下是将患有急诊的大学生送往校医院就诊,因此为患者争取治疗时间,并且能够在第一时间控制住患者的病情至关重要,也是校医院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应该加强校医院的急救能力。
  最后,大学生刚进入大学导致对新环境无法适应,且就业压力逐年增大,加上大学生本身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弱,有越来越多大学生因为这些心理上的缘故致使生理上产生疾病。健康不光是指身体上的,也应包含心理上的健康,保持身体健康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环境适应力。因此校医院为保障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应该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产生重视,例如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业的心理医生积极地对大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还有要做好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结论

  此篇论文围绕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展开研究。经过对我国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主要从政府和高校两个角度建议如何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具体总结出以下几点结论:
  首先从物品属性上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障属于公共产品范畴,且具有一定特殊性,其次社会、政府、高校、学生家庭都应该承担起保障大学生身心健康的责任,因此大学生医疗保障的供给主体应该多元化。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存在校医院诊疗保障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尤其是高校在学生疾病宣传教育、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方面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因此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
  3、在现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现有问题,给政府和高校两个责任主体提出一些完善的政策方案进行补充,目的是使得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更为完善合理,使大学生能够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比如应当提升大学生自身的参保意识,高校应当给学生创建医疗档案,加快校医院的建设,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法律体系及社会医疗救济体制,以确保大学生的医疗保障程度有所提升。
  此论文主要有两处创新点:一是研究对象具有新颖性。无收入来源的大学生群体,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群体,对此群体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也具有其特殊性。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研究不仅在理论上是种创新,而且在实践上对社会上其他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与完善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研究角度具有创新性。在现有研究中,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尚无较为系统的研究,而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愈来愈具有必要性、迫切性。
  在钻研与探讨中,仍然有不少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与创新的地方。首先由于个人水平的不足,以及时间的有限,对文献资料的收集与研究不够全面,对医疗保障的理论研究也不够深入;其次是本文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过于笼统,提出的改革措施并没有区分出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具有一般性特征;最后在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上,如筹资模式、筹资规模和报销比例情况等没有进行分析,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雷燕.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研究与制度设计[D].西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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