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医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药品是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药品价格过高和就医比较困难是我国社会所关注的焦点,过高的药价和不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要归根于我国不合理的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开放以来,医药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医药事业有了

  摘要:医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药品是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药品价格过高和就医比较困难是我国社会所关注的焦点,过高的药价和不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要归根于我国不合理的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开放以来,医药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医药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国家各项法规的逐步完善,我国药品流通领域也日趋规范化,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笔者结合这几年药品流通领域的现状和所存在的困惑,分析出产生这一系列问题的原因,在借鉴国外医药流通领域成熟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方案及对策,确保百姓的用药安全。
  关键词:药品、特殊性、药品流通领域、问题、对策
浅析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药品流通的概述

  (一)药品流通的内涵

  药品流通,是指药品从生产到被消费者消费的一系列过程,其中包括几个环节–药品批发、零售、医院药房、消费者等环节。药品的如何使用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药品流通业不仅具有一般物流的属性,如安全性、有效性、专用性、质量的重要性等。而且还有自己本身的特殊性。药品流通关系民生,一定要重视其这一领域的问题,改革制度体制。

  (二)药品流通的特殊性

  就药品流通性针对西药来说,具有下面几大特征:
  1、强制消费。
  所谓商品等价交换,即商品进行交换的前提,其价值必须是同等的。价格最主要的核心就是价值,经过一定程度的浮动,价格受价值的影响慢慢趋于统一。可由于医药流通领域的特殊性,首先,国内医疗机构垄断整个医疗市场,其次,人们未能充分的理解药品认识,也无法对自己所需要的药品做出正确的选择,部分医院及医商见此疏漏便有意抬高药品价格,实现其利润最大化,因此,就出现了一种药品由于时间、地方和机构的不同,其价格却存在差异的现象。严格来说,这种环境下形成的交换应叫作访日等价交换,价格与价值不符,且有故意往上抬高的趋向。由此使得医药流通范围内出现了一个十分明显的弊病,即:药品的价格虚高。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药品流通具有强制消费的问题。
  2、药品流通繁复的结构。传统商品流通有制造者、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4主体构成。而商品流通机构和这是不同的,除以上4种主体,还有非常多大大小小的医疗机构(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院或小诊所等)。以上机构并不单单只是向患者售卖药品,而是给病患提供一套完整的医疗服务(如检查病况、病情诊断和手术医治等等)。即便是药品零售店,也邀请了一些医生坐堂,通过对病患的诊断之后,再提供相应的药品。所以,就形式而言,药品零售商是区别于以往的流通机构的,且包括服务内容,也和过去有很多不同。这也就成为了别的商品无法替代的地方。
  3、流通费用具有一定的延伸性。所谓流通费用,即:为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维护流通体系的正常有序,而产生的交易与物流费。而交易费具体是指,在签署与监督合同或划分产权时等,因鼓励消费者而形成的成本,或是为了对外部因经济原因而导致的纠纷和矛盾等问题进行处理时而形成的成本。以上部分的收入成为了医院的主要收入之一,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即医疗机构的利益。若不及时处理这个问题,或处理不到位,就很可能对医疗机构的合理运营带来严重的影响。针对这一现象,人们俗称为“以药养医”。医生的医术好不好?医生的劳动价值高不高?这些问题基本上和医生所开具药方里药品的价格、数量成正比体现,所以,出现在药方单里的药品,就不只是单纯的化学品,而是体现了医生医疗技术的商品。就此层面上来讲,流通费用通过医疗机构,具有了延伸性。
  4、需求曲线的背反性。需求曲线,代表了各个价格下的商品所要数目。通常来说,当环境不变,而商品的价格提高时,消费者所购买的数量不多,这在需求曲线上反应时,曲线是从左往右倾斜的。此即为需求往下倾斜规律。有两个缘由:一、替代效应,即当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时,消费者会用类似的物品对其进行替代;二、收益效应,是指当提高了商品的价格,购买者自己的购买能力下降(即收入降低),所以收益效应就体现出来了。可是,针对药品流通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来说,收益与替代效应对于患者而言,它们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很多药品都是在医保用药范畴内的,它的需求曲线呈往上倾斜。这恰是药品明显区别于其余商品的一个显著特征。由于受社会因素的深刻影响,必然造成药品的销售额和价格成正比向。
  5、流通价格不易发生变化。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商品的价格取决于在市场竞争的成功或失败。产品生产过剩,市场需求饱和,则价格上涨;产品供给不足,市场需求过多,则价格下调。价格是资源配置进行调节的关键条件。它和别的商品不一样,在商品流通时,因为病患不知道如何选择,也没有任何相关文件限制对药品的购买,药品的价格慢慢发展为逐年上涨的趋向,加之医疗费持续的上涨,这些都给财政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所以,相当多的国家采用现价的办法控制药品价格,进而对药品生产与企业收益达到一定的控制,使民众进行医疗时减少费用的开支。药品的价格控制程度变成了一个国家的重要卫生政策,也是政府的关键任务。

  二、我国药品流通的现状

  我国从改革开放起,药品流通体制就发生了变化,由计划分配改变为市场化经营,改革具体开始的时间为1984年,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行业的进步有目共睹,基本建立了药品流通范围内的法律框架与监管机制,大大提升了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数几种所有制同时存在,基本形成了多类经营形式互补、城市与乡村同时覆盖的药品流通体系。在我国相关政策的调控下,当前,药品流通可分为三大体系;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供应体系——行政化药品供应体系,在药品市场总额中,他们就占据了74.5个百分比;零售药店或私人诊所、民营医疗机构供应体系——市场化药品供应体系,在药品市场总额中,他们仅占据了9.9个百分点。
  随着医保层面的延伸、新医疗体制的日益完善、还有人们对健康的日益注重,据相关部门资料显示,从7年前开始,国内药品流通产业销售数量呈逐渐上涨趋势。由2005年的总销售额——2999.6亿元,上涨到2011年总销售额——9416亿元,直至2012年,国内药品销售流通直报企业利润率平均完成2.19%,同年1-6月份利润率为1.9%。
  随着这几年所颁布的各项管理政策的实施,也渐渐落实了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加快了并购重组的步伐,传统行业架构(多、小、散)、流通企业总数在慢慢减少,逐渐增强了行业集中度,而市场集中度依然偏低。
  截止2011年12月,我国共有1.30万家药品批发企业;有260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14.60万个下属门店、27万家零售药店);多达42.39万家零售药店。2012年,国内药品销售额突破100亿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收益在市场总份额中占据63.9%的比例,占16.29%的是排位前十的企业,占22.89%的是排位前二十的企业,仅有三家企业的销售总额突破了40亿元。

  三、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困惑及原因

  (一)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困惑

  1、药品流通市场相对分散
  目前国内医药企业在发展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有数量多、规模小、相对分散、管理力度不严等。相比于西方先进国家,我国医药企业前三强在市场的占有率不足20%,而在西方先进国家企业前三强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最低也在70%。揭示了我国医药企业竞争能力性对较低,尤其是在国际上,难以与西方先进国家规模性医药企业相抗衡,在科研方面的可能也相对较差,在竞争方面,仅仅能够根据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很多时候,国内企业针对某生物制药,均需要多家企业共同生产,这就是在浪费产能。
  2、药品企业市场竞争无序
  国内医药企业违规操作行为随着发展逐渐趋于普遍化,其中较为普遍违规现象主要有挂靠、过票等等。通过深究各种缘由,可得出引发市场竞争无序的原因:其一,关于药品流通方面,国家展开的监管工作显得力度不足;其二,关于药物市场流通无序性,可概括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虽然GPS已经在我国药物市场上推行,但准入规则并不明确,推出规则成本偏低,再者现在医药市场大量企业数量庞大、规模较小,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药物市场承载力,出现了“帕累托”最优态。大量流通企业均向在其中分一杯羹,因此导致市场竞争过于激烈,无序竞争极为普遍;第二部分为医药代理制度并不完善,即使是个人也可挂靠某医院,以商业代理名义,向医院提供货物支持;第三部分为国家从宏观层面上对经济市场存在过度干预,如药品差价率管制政策,导致各地政策不具体一致性,地方保护现象横生,对于药品企业正常竞争价格难以体现。
  3、专业化的药品流通市场上中介组织较少
  在国内,药品流通中介组织在发展上,普遍存在两点问题:其一,社会中介组织应有功能难以体现,在行业自律、维护市场方面仍然主要依靠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与中间组织之间的职能混乱不清;其二,专业化社会组织缺失,当前代表患者利益的福利组织性对较少,而关于审核后医生药房的社会组织更是少见。

  (二)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忽视药品的特殊性
  药品是一种商品,具有交换价值,药品又是一种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药品在对质量要求上具有极度高的严格性。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我们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三级批发加零售的药品流通体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把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完全放开经营,而忽视了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对流通体制和经营管理的特殊要求。因此,要解决药品流通的问题,首先必须充分认识药品的特殊性,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严密性等问题必须落实到位,同时应将全过程监管工作放在第一位,而并非商品利益放在第一位。
  2、医药不分,官办不分
  医药不分可理解为医生所开的处方药、医院售卖的处方药物之间存在某种经济联系。药品出于剂量、质量等多方面均需严格控制,否则将会严重危害患者生命健康的原因,因此药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属于特殊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时效、剂量等多方面存在严格要求,因此药品的经营必然也具备一定特殊性。在国内,药品集中度高于80%的医院,仅仅集中于20%的市场,其中也解释了在药品采购方面,医疗机构是最大的采购商。在药品流通市场上,零售药店占比仅仅达到20%。同时在我国,医院收入结构中,药品收入占据60%甚至更多,其次是医疗服务、政府补助,分别占比为30%、10%。出于医药不分,导致我国医药市场流通的药品价格难以有效调控,看病贵问题极为普遍。
  官办不分可以理解为政府部门指导医药卫生管理部门将管理医疗机构、办医院两者相区分,国家关于医药卫生市场施行的管理相对统一。近些年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同时政府机构改革与其几乎同步进行,国内政府管理效率随着改革逐步提高。出于官办部分,因此很多公立医院上级领导部门直接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而医院院长的任命主要由医药行政部门任命。卫生部门不仅仅要对公立医院人事、财务与监管存在管理,同时由于医药利益存在各种联系,其中存在一定弊端。
  3、体制机制问题尚未解决
  国内药品在市场流通上,最大的问题便是体制问题,体制问题的产生与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障体系存在密切联系。若没有严格根据市场经济规模将各项事务工作落实,市场竞争机制将无法引入,发展至今,医疗保险为主题的第三方付费制度并没有建立,也解释着我国医疗领域上并没有制约机制,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消费者在消费上往往处于劣势。就目前而言,国内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险机构的制约与监督作用均无法有效发挥,我国药品流通市场上存在的各种矛盾并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四、完善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并购整合,提高药品市场的集中度

  近些年来,国内资本市场上大量上市企业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及获利能力,纷纷展开并购活动,行业整合现象越发普遍,药品市场的集中度也得以有效提高。
  国家出台的政策加大对药企并购的支持,降低了并购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企业并购的成功率。与生产企业相比,批发企业出于品种优势,并购整合相对更容易成功。在并购整合活动开展下,流通层次将会有效减少,原有的优化模式化将得到优化,而药品流通模式也面临着改革,具体为:
   其一,根据大型药品批发企业、中型药品批发企业为主,药品生产企业参股股份制医药销售企业,企业在业务发展上,主要侧重于医药研发,股份制医药销售企业,在药品流通环节上,主要负责销售区域终端;其二,代行药品批发市场、中型药品批发市场将小型商业企业进行收购合并,将终端网络市场逐步扩大;其三,很多实力不足的流通企业,在GSP标准下,要么被企业收购兼并、要么退出市场、要么转型为终端药品物流,别无他选。

  (二)实施医药分开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逐步深入,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存在重构、再分配现象,该现象可谓低效率制度转型于高效率制度的过程,若低效率制度一直存在,则会导致各阶层矛盾不断激化,因此必须从立法层面出发,建立医药分离制度,实现医药分离。
  其一,推行电子出发公开化,患者应有获得自己处方的权利,而该权利也理应获得法律制度的保障。处方占有权应归属于患者,而医务人员作为患者委托代理人,用义务向患者提供处方;其二,应将医疗结构门诊药房分离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医院的药房经营权回收,让经济实力较强的连锁店负责经营;其三,零售药店医保划卡消费渠道应得到拓宽,医保药店应面向城市职工医疗保险用户全面开放;其四,应实现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平台,确保患者处方药享有权得以保障。总结而言,医药分离应在法律层面着手实现。

  (三)构建协同配套的药品流通制度体系

  相比于其他市场流通商品,药品相对特殊,在药品流通市场上药品受到多方主体的监督管理,整体监管工作可谓复杂工程。为此,应建立协同配套药品流通机制,以期提高药品流通适应性效率:其一,政府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应加强,逐步健全关于药品流通监管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各方监管主体的职责,避免政策与职能之间存在冲突;其二,增强制度创新,改变药品里路通市场上过程制度过剩现象。对此,只有确保药物安全性得以体现的环境下推动制度创新,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清,确保制度供求达到均衡状态;其三,我国药物流通制度中,应含有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价格形成机制、监管机制以及影响机制等等,只有确保各项制度随着发展逐步趋于完善,方可确保市场流通机制的适应性效率得以体现。

  (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通过分析西方先进国家在药品流通方面的成功发展经验可得出,在流通市场上,以往药品流通市场主体中,例如批发商和零售商,或是新兴市场利益的总结组织,关于会员利益关系均拥有相应的社会中介组织出面协调。社会中介组织关于会员之间、会员与外部关系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均需要在具体规定制度下方可施行。日本医药品批发商协会在医药流通市场上的任务便是收集市场信息、提供市场信息,促使行业发展自律,对于药品流通过程的质量监管起到一定强化作用。协会在医药行业持续发展上,对药物进行编码,同时推行会员制方式,制定《独立占止法》指导方针,规范药物流通市场健康发展。美国零售连锁药店协会NACDS在成立后,作为连锁药业的发言人,一直致力于通过其服务能够推动零售药店迈向更高阶层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文玲,等.药品现代流通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2]张玉龙,等论我国医药流通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管理改革评论[J],2010(7)
  [3]李敬伟,从“医药分开”谈有效控制医疗费用[J].中国卫生经济,2008,27
  [4]顾丽萍,我国药品流通模式已严重阻碍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法、德模式对我们的启示[J].商业时代,2001,
  [5]陈文玲,李金菊,颜少君,药品现代流通研究报告[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6]颜少君,樊瑞莉.构建我国药品流通新体系的设想[J].中国卫生经济,2009.
  [7]曹艳春.关于我国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思考[J].商业时代,2007.
  [8]何倩,曹丽君.我国药品流通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医疗保险,2012,06
  [9]李先国.药品供应链的整合问题研究[J].管理世界,2010(5)
  [10]唐颜.日本药品流通体制变革及对我国的启示[D].暨南大学,2009
  [11]王淑静.我国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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