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区域金融合作研究——以中哈金融合作为例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一种趋势。区域间金融合作是一种互利共赢的方式,该种方式能够使区域外部不利效应降至最低,同时也能使区域内部各成员的利益最大化。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我国需要与周边各国构建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一种趋势。区域间金融合作是一种互利共赢的方式,该种方式能够使区域外部不利效应降至最低,同时也能使区域内部各成员的利益最大化。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我国需要与周边各国构建一体化的区域经济,“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但也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出口商品结构、区域政策等,使我国与他国的金融合作出现一定的问题。故而本文以两国之间的区域金融合作为研究对象,对双方之间的金融合作因素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构建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指出二者合作的可行性以及二者合作的必要性,同时指出两者之间金融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以促进双方金融合作以及区域经济发展。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一带一路;中哈区域金融合作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全球贸易以及投资发展速度加快,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周转日渐频繁,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均能融于其中,并在全球性经济行列中获益。不过为争取到更好的国际环境,获得更大的效益,有地缘关系的国家需要共同合作,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实现国家经济的改革以及结构的调整,实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带一路”(B&R,TheBeltandRoad)战略是2013年xxxxxxx提出的一种国家间发展战略,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统称。“一带一路”经济区开放之后,我国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伙伴关系.。截止至2017年年末,我国已与区域内相关的49个国家均有投资合作,各国之间经济获得了极大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国内的市场趋于饱和,能源也逐渐紧缺。针对这一情况,我国需要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来与周边国家进行合作,来推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本课题主要是对“一带一路”下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问题的探究。其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以下三点:
  其一,探究哈萨克斯坦当前的经济发展概况以及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概况如何状况;
  其二,得知分析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的必要性以及合作的可行性;
  其三,面针对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双方应当采取何种的措施来解决。
  本文的研究是围绕这三点问题进行论证,在概述了相关理论之后,通过具体的数据以及相应的公式方法对两国之间的贸易依存度、贸易结合度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两国之间的发展走向与两国之间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从现实意义上来看,对策与建议的提出能够为两国金融合作的开展提供参考,能够使两国最终实现区域一体化,促进双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理论意义上来看,本文的综合了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以及约翰•穆勒的相互需求理论两种理论,使这三大理论均为区域金融合作服务,从而对区域经济发展相关理论起到一定的整合于补充作用。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AdeelAhmed(2017)在其文章中主要是对世界经济危机之下对哈萨克斯坦经济的探究,该片文章中指出哈萨克斯坦在国际经济危机之下其自然资源能源危机加剧,尤其是在俄罗斯外债的情况下哈萨克斯坦面临的危机日渐加深。哈萨克斯坦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必须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而我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便是一种契机,给了哈萨克斯坦发展的机遇。
  OrestisSchinas(2017)在其著中所探究的方面较广,是对哈萨克斯坦的历史、经济、区位等多角度的探究。在其著作中关于哈萨克斯坦经济方面提出了我国“一带一路”的影响,同时也从历史方面指出分析了我国“古代丝绸之路”的影响,点明哈萨克斯坦经济的发展需要与我国进行金融合作。
  PaulPelliot(2017)在其文章中中主要是从能源政策角度对哈萨克斯坦经济的探究。哈萨克斯坦本身是农业大国,且有较为丰富的石油等能源资源。在传统中哈萨克斯坦主要是向乌兹别克、俄罗斯等地输送能源,但是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哈萨克斯坦与我国合作有较大的优势,故而逐步调整能源政策,政策向我国方向倾斜,以实现二者更好的合作。
  2.国内研究综述
  丁晓星(2016)在其文章《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亚“示范区”》中对中亚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且指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对中亚五内陆国的影响,点明这一战略是与中亚国家的发展相契合的。因为中亚五国属于内陆国,所以与外部连接的“渴望”较强,而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这些国家与外界相连,促进了这些国家的进一步发展。
  于洪君(2017)在其著作《一带一路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中指出“一带一路”是具备创新性的战略,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市场相对饱和、经济增长速度加快以及经济全球化急速推进的情况下,“一带一路”给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一带一路”,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联系日渐加强,不过受限于多种条件,如关税壁垒、“绿色壁垒”以及人员素质等等,我国与周边各国的金融合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他国产品的涌入也使我国经济面临一定的挑战。针对这些问题与挑战,我国需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赵文(2015)在其文章《我国与中亚双边贸易新视角》中主要是对我国与中亚五国经济交流的探究。作者在文章中指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化,我国与中亚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不过二者的合作仍有较深的贸易潜力以及投资潜力,在未来的合作中二者需要进行创新,以提升贸易的合作层次,从而实现双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一)关于区域金融合作概念

  区域金融合作是指某一个区域内的部分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利益以及政治利益而采取的一种共同的经济政策,通过组成区域性的经济团体,共同合作,来获得发展。
  区域性金融合作的形式主要为七种,分别是部门一体化、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以及完全一体化。部门一体化主要是指合作各方在部分产业之内形成的一种一体化,该种形式的合作范围偏小,只在部分行业起作用。优惠贸易安排与其他的合作形式相比较为松散,主要通过部分协定来实现关税等的减少。自由贸易区则是在某一区域之内对贸易限额的取消,在自由贸易区之内各国的商品能够自由的流通。关税同盟则是从“关税”角度出发确定的一种同盟,该种形式相比自由贸易区开放度更高。共同市场则是指成员国之间对关税的废除,使成员国之间的各种生产要素流通频率更大。经济同盟对成员国之间经济要素的交流等所放的宽度更大,且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关税,极大的保护了区域的经济。完全经济一体化是区域金融合作的最高阶段,开放性远高于以上几种形式。该种形式下,各国之间的的经济、金融、财政等实现了完全统一,所以金融合作程度更深。

  (二)相关理论

  1.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又称比较优势贸易理论,是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代表作中提出。绝对优势理论是比较优势理论的基础,大卫•李嘉图认为由于国际贸易的基础就是生产技术与劳动生产率存在相对差别,故而相对的就会有成本的差别,这种差距使得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出现。“两利相权取其重”就使得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得以集中生产得以出口,进口自身处于“相对劣势”的产品,这和“优势互补”有着相似的理念,也就是说,在两国之间是存在不同产品上不同劳动生产率的现象,而此时,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就应该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这样就还可以互利共赢,获得“专业化”、“集中化”、“分工”的好处。
  在“一带一路”的影响下,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应该加深合作,充分发挥自身的“相对优势”,例如哈萨克斯坦金、钨、锡、汞矿产能源等自然资源,石灰石、硅灰石、花岗石等建筑资源等,我国的纺织品、电子机械、食品及服装等轻工业,加深金融合作互补性,以相对低的成本满足各自所需。
  2.约翰•穆勒的相互需求理论
  约翰•穆勒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的相互需求理论(Theoryofreciprocaldemand)又称为“国际需求方程式”。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着重从劳动力要素入手,赫克歇尔的要素资源禀赋理论多于单个劳动力生产要素的两种及以上生产要素来看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产生,约翰•穆勒的相互需求理论则是从相互需求的角度入手去考虑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理论。约翰•穆勒以进出口平衡为研究基础,来对比较优势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该理论的是指是商品价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其认为,两国的贸易条件均衡,那么就可以使得贸易达到均衡的效果,也就是说,约翰•穆勒认为两国的相互需求及其程度能够决定贸易国之间能否达到平衡状态。从相互需求理论的角度出发,相对需求强度较小的国家在双方贸易过程中极有可能占据更加优势、更加有利的地位,故而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要关注双方的需求点与需求度,做到有的放矢,不能盲目进行金融合作,同时也要关注贸易双方在利益分配上的合理性,例如,某领域的贸易能够给贸易双方带来利益,能否满足双方的发展需求,在这个贸易领域范围内双方各占的比例最合适的是多少,双方所承担的成本是否能最大程度的降低等。

  三、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现状

  (一)整体贸易情况

  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地缘优势使二者之间的交流以及经济往来较为便利,在“古丝绸之路”下二者两国便有较多的联系。自1992年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建交以来,两国之间领导人的交流不断加深,且均颁布了不同的政策来实现双边交流等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两国之间的经济交流更加密切。双方之间的经济交流层次提升,由原本简单的初级产品的输入输出转变为高层次的产品出入输出。尤其是随着两国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双方之间的技术合作领域也日渐拓宽,合作模式更加多样化。自2009至2018年间我国与哈萨克斯坦贸易情况如表3-1所示:
一带一路战略下区域金融合作研究——以中哈金融合作为例
  由上表可以看出,2009至2018年间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情况良好,进出口额均有较大的提升。虽然其中存在部分反复,但整体来说,同比是增长的。从上表中也可以看出来,2009年到2018年间我国与哈萨克斯坦进出口贸易额同比增减数据分别为55.7%、91.6%、61.4%、128.9%、70%、146.8%、-43.4%、-20.4%、18.5%以及3.73%,仅有部分年份呈负数趋势,而更多的则为正数。呈负数主要的原因是相应政策刺激的减少。

  (二)主要商品贸易情况

  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推进,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贸易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同时我国也为哈萨克斯坦提供各种援建资金,促进两国的和谐共同发展。从我国海关总署的相关统计来看,2018年间,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贸易额比2017年间的贸易额提升了3.7%,总贸易额已达51.62亿美元。在贸易活动中,双方各有进出口。其中我国出口在不断增加,而进口略有减少,2018年间出口额为50.73亿美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4.1%;而在进口额上2018年的比2017年的进口额低9.2%,仅为8896万美元。哈萨克斯坦在我国进口额度提升,且比重在逐渐增加。2018年哈萨克斯坦从我国进口主要商品金额及占同类商品进口总额比重情况如表3-2所示:
一带一路战略下区域金融合作研究——以中哈金融合作为例
  从这一数据中可以看出,2018年我国出口到哈萨克斯坦的物品种类在不断增多,而且出口的品质也有提升。但是从类别上来看,我国出口到哈萨克斯坦的商品主要为一些消费品,如服装、纺织品等等,出口的重工业产品相对来说比较少。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两国之间技术的差距。不过随着哈萨克斯坦国内民众收入的提升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该国民众必然会需要更加多样化的商品。面对这一情况,我国相关企业必须要把握要点,生产高质量多样化的产品,以实现两国经济的合作。另外,从哈萨克斯坦从我国进口主要商品的金额比重上来看,也可以得出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在商品市场上并不应该是完全竞争的关系,所以两者在进行商品贸易时候可以从利益角度出发在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资源禀赋理论的角度上,做出最适合本国发展的策略,以降低成本,实现经济的发展。

  (三)哈萨克斯坦出口商品的趋势变化情况

  随着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金融合作的不断加深,以及双方对对方经济情况了解的加深,哈萨克斯坦向我国出口的商品在不断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符合经济理论的,同时也是符合双方利益可以使双方效益最大化的一种变化。
  1.变化概况
  2014年之前,哈萨克斯坦向我国出口的主要商品分类情况如表5-8所示:
一带一路战略下区域金融合作研究——以中哈金融合作为例
  而在2014年之后,随着双方了解的加深,以及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的贸易调整,2018年,哈萨克斯坦向我国出口主要商品发生了变化,与2017年相比商品具体的变化情况如表3-4所示:
一带一路战略下区域金融合作研究——以中哈金融合作为例
  由上表可以看出,铝、废金属、黑色金属、汞、铜及其制品之类的出口额在降低,且与2017年相比,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以上几种商品的下降幅度分别为-46.1%、-34%、-93.7%以及-33.3%。另外,原皮、毛线、棉花以及棉布的出口额度相对较高,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棉花与棉布的增幅更是达到了730%。
  3-5变化分析
  以上变化情况虽然符合了区域经济相关理论,实现了双方需求的平衡,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经济的共同发展。不过从数据中也可以看出,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两种之间的贸易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不平衡现象。对于我国来说,存在着较大的贸易顺差,对于哈萨克斯坦来说,则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另外,哈萨克斯坦向我国出口的多为原皮、毛线、棉花以及棉布等原材料或者低加工的产品。虽然说哈萨克斯坦在农业结构进行调整之后,本国的经济获得了一定的发展,而且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畜牧业的大力发展使该国家的毛皮等原料品质提升,从平均角度来看,成本低于我国,在双方经济交流当中,该国输出毛皮也是合理的,但是长此以往,则不利于哈萨克斯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这一情况,我国部分企业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解决。如多数私企在哈萨克斯坦进行投资,同时部分国企也开始入驻哈萨克斯坦。其中较为有名的两大国企为“路桥”以及“中水”,近年来也在洽谈工程项目。这样一方面为开拓哈萨克斯坦的市场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哈萨克斯坦相关企业进行帮助,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从而促进两国经济的共同发展。

  四、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的实证分析

  (一)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模型构建

  对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的分析,可以通过对外贸易依存度以及贸易结合度指数来进行探究。具体来说,对外贸易依存度主要是对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进行的探究,通过这一指标,可以得知该国经济发展对他国的依赖情况或者该国的开放情况。因为对外贸易分为出口以及进口两种,故而贸易依存度也包括进口依存度以及出口依存度。进口依存度是一国或者一地区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出口依存度则主要反映一国的经济依赖情况。贸易结合度指数主要探究的是两国之间的贸易密切情况,是一个较为综合的指标,通过对这一指标的分析,可以得出两国在贸易方面的联系紧密度。鉴于此,笔者构建以下合作模型,具体如图6-1所示:
  一带一路战略下区域金融合作研究——以中哈金融合作为例
  由上图可以看出,该模型主要是先是对贸易依存度以及贸易结合度相关指数进行计算,通过指数来得知两国之间金融合作的可行性。进而再细化到三个产业,依据数据分析三个产业中不同产业之间的合作方式,再确定合作方向以及策略。

  (二)我国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依存度分析

  外贸依存度能够将一国经济的开放程度表示出来,同时也能体现一国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通过设定合理的外贸依存度公式,可以得出一国或一地区外贸情况。
  1.贸易依存度测算方法
  关于贸易依存度,研究的学者较多,通常情况下所指的贸易依存度主要为“名义外贸依存度”。名义外贸依存度公式为:
  不过这种名义外贸依存度存在一定的疏漏,用该公式来评估一国的经济对国外市场的情况缺乏科学性,故而需要对其进行调整。
  国民经济依照产业结构可以划分为三类,分别是以农、林、牧、渔行业为主的第一产业,以工业和建筑业为主的第二产业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因为服务贸易出口只可能来自于第三产业,所以第三产业是自成体系的。以GPDg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以GPDs为第三产业。接着讲一国的贸易进出口额划分为进口额(Eg)以及出口额(Es),其出口总额记为E,则E=Eg+Es。将一国的外贸依存度记为I,则该国的外贸依存度为:
  该公式中α与β是相关权重值,其中:
  接着依据一国的相对经济规模对其进行修正,再运用购买力平价GDP对外贸依存度进行修正,最后再提出加工贸易的影响因素对其进行修正,得出以下结论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当一国或者地区的商品以服务贸易为主,则其贸易依存度公式为:
  其二,当一国或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极低,可以忽略不计时候,外贸依存度公式为:
  其三,当两国之间贸易不均衡且一国为发展我国家时候,其外贸依存度公式为:
  另外,
  2.贸易依存度测算结果分析
  因为我国以及哈萨克斯坦均为发展我国家,所以在计算时候,应用
  这一公式进行测算。结合上文数据,可以测得中哈贸易依存度相关指数,2006年至2018年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指数具体的计算结果如表4-1所示:
一带一路战略下区域金融合作研究——以中哈金融合作为例
  所得数值越高,则表明贸易依存度越大,表明一国对另一国依赖程度越高。通过对以上数据的整合,可以得出2006到2018年哈萨克斯坦对我国外贸依存度的情况,2006年到2018年哈萨克斯坦对我国贸易依存度在不断提升,表明哈萨克斯坦在对外经济贸易中日渐依赖我国市场。

  (三)贸易结合度指数结果及分析

  贸易结合度指数只要是对两国贸易中“互相依赖程度”的探究,通过贸易结合度指数,可以为我国以及哈萨克斯坦两国提供参考,使其得知在哪一方面存在依赖程度,从而更好的制定相关策略。
  1.贸易结合度指数计算
  是由经济学家布朗(A.J.Brown)于1947年提出的,在提出之时,该理论尚不完善,经过十余年发展,该理论经过小岛清等人的研究,将该理论进行完善,并提出了较为全面科学的公式,即:
  该公式多数经济学家均比较认同。该公式中ij是国家的代表,世界市场为w,出口为X,进口为M。Xij为i国向j国的出口额,反之则表明为j国向i国的出口额。Xi为i国总出口额,Mj为j国总进口额,最后世界总进口额为Mw。通过公式进行计算,如果所得的数据越大,则表明两国之间的贸易相对较为松散,两者之间的联系不够密切。当结果为1,则表明两国的贸易是平均化的。当所得的数值大于1,则表明两国之间的贸易结合度较高,两国之间联系较为紧密。
  2.贸易结合度指数分析
  将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之间的贸易数据代入公式中进行计算,得出2011到2018年两国之间的的贸易度指数如表4-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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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上表中的数据进行归纳总结可以看出,2011年到2018年之间中哈之间的贸易结合度指数超过1,且指数较大,平均在10以上。这一数据表明哈萨克斯坦对我国商品需求相对较大。另外,依据相互需求理论可以看出,哈萨克斯坦对我国商品需求量大,则我国企业所生产的商品有较大的市场,在“一带一路”的推动之下,我国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量会进一步的增加。从另一方面来看,吉中之间的贸易结合度指数偏低,在1以下,这一数据表明我国国内市场对哈萨克斯坦商品的需求情况相对较小。以上数据还表明,中哈两国之间贸易的互补性要超过互竞性,因为存在较大的互补性,故而两者之间的合作便是必然的。

  五、一带一路下我国与他国区域金融合作的举措

  (一)借助区域政策,逐步扫除贸易投资障碍

  关税同盟作为一个没有内部边界的大经济空间,在大区域内的投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容忽视,哈萨克斯坦可以尝试加入哈塞克斯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建立的关税同盟,消除部分关税壁垒,哈萨克斯坦在向同盟内国家出口产品过程中,将不再需要考虑关税壁垒带来的困扰与成本。我国企业也可以借助哈萨克斯坦,采取转口贸易与境外加工等方式,将其作为重要的贸易中转站,减少向其他中亚国家出口时的关税成本,有效规避贸易壁垒。
  当然,我国也可以依托上海合作组织,深化中哈友好关系,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过程中减少手续,缩短商品通关口岸检查周期,方便交通运输,进而逐步加强与哈萨克斯坦的金融合作,逐渐的消除中哈两国之间的非关税贸易壁垒,营造良好便利的贸易合作氛围,为经贸、投资等活动共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优化法律落实法规为合作提供保障

  哈萨克斯坦是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合作伙伴,但是当前哈萨克斯坦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相关法律法规领域仍存在有不完善之处,使得我国对哈萨克斯坦贸易以投资的过程中不得不承担过多的成本与风险隐患,这也是双方金融合作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状态的重要原因。对此,哈萨克斯坦也采取了诸多措施加以完善,《投资法》的新出台与实施就是很好的例证,但是基于其处于实施初期,相关配套制度法规仍存有出入,故而,我国在对哈萨克斯坦进行投资等经贸活动时,应做好足够的风险预警与防范措施。商品或资金进入市场时应对市场的前景、资本投入、法律风险、商品流动周期等做好预先的评估。在签订合同时注重选择适用的法律,关注两国法律存在的不通点,我国投资者应极力争取选择本国法律为适用法律。当然,随着中哈经贸往来的频率与深度日渐增加,两国的法律环境也获得了逐步的改善,成为双方经贸合作的有利保障。同样,此法也可以应用到我国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合作之中来。

  (三)提升我国软实力树立良好国际形象

  经济与文化是离不开的,二者相辅相成,强大的经济实力可以作为强大的支撑,良好的文化与素养也会反过来促进金融合作。我国在加强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合作的基础上也应该注重文化的交流与自身素养的提高,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走出国门,每一个人代表的是自己,也是我国形象,投资者在哈萨克斯坦必然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要善于运用当地的法律与自身是智慧与勇敢化解问题,关注当地的发展,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从自己做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爱国敬业,以勤劳与智慧去获得尊重与友谊。在经济活动中生产运作的每个环节,时刻谨记自己是个我国人,以自身的行为与言语去宣传我国,以“小形象”映射“大形象”,让外国友人看到我国的“硬实力”,也看到我国强大的“软实力”,消除不好的影响,让合作伙伴与当地消费者了解我国,接纳我国,增进对我国的认同与喜爱,进而营造良好的金融合作环境,推动我国与周边区域的经济贸易合作。

  结语

  本文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一带一路”之下我国与临近周边地区的金融合作对双方均有益;
  其二,“一带一路”之下我国与临近周边地区金融合作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其三,“一带一路”之下我国与临近周边地区必须要充分应用相互需求等理论来优化双方的合作策略,共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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