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管制的行政管理学思考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对公众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互联网以其便捷、高效的信息传播速度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负面信息的传播更为广泛。由于人们在互联网上可以高效地进行信息的交流与沟通,网络已经成为舆情多发地,只有政府对网络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对公众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互联网以其便捷、高效的信息传播速度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负面信息的传播更为广泛。由于人们在互联网上可以高效地进行信息的交流与沟通,网络已经成为舆情多发地,只有政府对网络管制适当,才不会激发群体事件,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如何对网络进行有效的管制成为我国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新形势下,政府网络管制势在必行,但是我国政府在网络管制中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监管机构众多,责任不明确;网络管制立法的实用性有待提高;网络管理方式过于强硬,有失科学等问题影响了网络管理的效果。网络管理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加强协调,共同努力,加强网络管制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管制方法。政府要意识到网络舆情管理的重要性,完善良网络管理的立法与方式,从思想源头上进行网络管理,努力形成正气上扬的舆论氛围,从而使网络真正成为社情民意的直通车,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网络管制;行政管理学;以人为本;对策
对网络管制的行政管理学思考

  第1章绪论

  1.1选题依据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论坛、社区、博客、微博等持续快速发展,使网络言论朝多元化发展,使网络成为信息聚集地,成为公民信息交流与进行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公共平台。如“郭美美事件”、“小悦悦事件”、“药家鑫事件”引发了数百万网民参与,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力量,说明互联网已经成为展现民意,汇集民意的新通道。网络使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拥有了一定话语权,网络舆论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影响程度,使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网络已经成为中国的主流媒体之一。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了网络管制的重要性,一些地方政府已经相继采取诸如网吧监控、网络实名制等等的政府管理形式。然而,由于网络的交互性与匿名性等特性,又增加了政府对网络管制的难度。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我国网民人数不断增长,截止2011年底,我国网民人数已经超过5亿。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11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手机网民3.56亿,增长17.5%,中国网民平均每人每日上网超过2.67个小时。由于网络的便捷,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发表言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通过网络进行谣言的散播,激起网民对政府的不满;一些西方国家通过网络对我国网民进行“西化”影响;一些不法分了利用网络从事非法活动等,这些网络行为严重地影响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威胁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加强网络管制势在必行。本人将结合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行政管理学角度对网络管制进行探析,希望能提出创新性的建议,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

  1.2国内外研究概况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关于网络管制引起了很多学者的研究,只要涉及网络管制就会与网络言论密不可分。国外的研究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强调言论自由,如约翰•密尔顿在其论著《论言论自由》中首先提出言论自由的主张,认为言论自由是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托马斯•杰斐逊在《OntheThomasJeffersonofdemocraticideas》认为一个共和政府必须尊重人民的言论自由,并且从法律上加以保障,人民只有通过言论自由才能监督政府。
  另一类是建议政府进行适当的管制,如著名宪法学家欧文•M•费斯认为国家既可以是压制者,也可以是自由的来源。如果政府对所有言论都放任自由,不予以干预,那么强势者的言论势必压倒甚至淹没弱势者的声音,一部分人的言论自由非但没有得到保护反而受到了压制,即所谓的“沉寂化”效应。因此他主张政府应当在某些情况下积极地有所作为,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手段保障平等的言论机会。
  国内对互联网管理的研究理论趋于一致,大多都认为互联网要加强对网络的适当管理。互联网突破了传统传播模式,使大众传播者处于传播的中心,在网络传播时代传者与受者处于同等地位,无论是获得信息还是发表言论都享有前所未有的平等。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公民能自由地通过媒体传递自己的声音,互联网的虚拟性也使人们摆脱了现实社会中的种种限制,在这个独立的空间中,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受身分阶层的限制。由于网络将数以亿计不同的计算机连接起来,通过登陆网络用户可以与他人共享信息与资源,因此互联网上的信息全球化传播跨越了时空限制,文化限制,打造了一个开放的言论平台。邹东升与车邱彦在《网络管制政策与网络治理》一文认为网络在带来传播自由与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和非法内容在网上的传播,侵犯公民名誉,进行网络犯罪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实现言论自由与其它公民权利的平衡,对互联网言论进行管制是必要的。他们建议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网络治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恰当的舆论引导从而进行有效的管理管制。
  尽管有很多学者对网络管制进行了相关的研究,由于网络的发展速度之快,网络的涉及范围之广,对网络的管制方法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有些研究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因此,本人将从现在的网络发展情形,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希望提出创新的建议。

  第2章相关概念介绍

  2.1行政管理学的内涵与特点

  2.1.1行政管理学的内涵
  行政管理学成立于20世纪初,作为一门科学,在各种社会管理中起积极领导与协调作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发达国家,行政管理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的一门科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化进程加快,需要行政管理学提高管理效率,行政管理学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行政管理学也简称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是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的科学,行政环境和行政职能是行政活动的依据和基础。行政管理学是一门交叉科学,涉及的内容很多,研究的范围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一般来说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有行政管理的一般理论、行政管理的主体、行政管理的过程、行政管理的保障等。
  2.1.2行政管理学的特点
  行政管理是否科学与有效,直接关系着国家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行政管理学有很多特点。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管理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具有政治性,它又是管理公共事务的具有社会性,是融政治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着国家的公共管理,是理论与实践性相统一的学科。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包含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系统学等学科,但又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内容,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行政管理学揭示国家行政管理规律,但是决定行政管理科学化的因素是多样化的,因此,行政管理学必须不断适应这些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行政管理学是规范性和变异性相统一的学科。

  2.2政府管制的内涵

  政府管制又称为政府规制。管制,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活动总称,关于管制的研究被视为经济学的一个正式领域。管制经济学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开创的。政府管制是指政府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凭借其法定的权利对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所施加的某种限制和约束,其宗旨是为市场运行及企业行为建立相应的规则,以弥补市场失灵。政府管制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依法管制,也即通常所说的依法行政。但这里的“法”必须是合理的法,是所有利益相关集团都接受的法。

  2.3网络管制的内涵

  为了防止网络被用来传递有害信息,很多国家都采取了网络管制,如注重言论自由的英美国家。网络管制是指政府为了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对互联网上所出现的可能涉及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影响青少年的色情暴力、影响社会稳定、网络内容的知识版权保护等这些信息的进行有效的监管。网络管制不仅涉及政治、经济、文化,还涉及法律等方面,网络管制关系着一个国家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稳定,可见,网络管制对国家的发展至关重。政府是网络管理的主体,在网络管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加强对网络管制,促进和谐网络的建立。

  2.4网络管制的必要性分析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网络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网络对公众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网络成为信息聚集的地方,更为谣言的传播创造了条件。网络的快速发展,使网络成为行政管理的新领域,对网络的管理,有利于网络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网络与现实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加强网络管理势在必行。
  2.4.1网络管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与传播者,使得网络对公众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网络在带来网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谣言滋生的地方,许多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和非法内容在网上的传播,进行网络犯罪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诸如:色情黄色信息泛滥、重大的虚假经济信息流传、反党反政府言论的传播以及叛乱分子利用QQ群发表煽动性民族分裂言论等严重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正如尼尔.巴雷特所言,网络吸引了许多坏人、盗窃分子、诈骗犯和故意破坏分子,它还是恐怖主义分子的避风港。网络的全球性使病毒、破坏和黑客软件到处可见,使恐怖分子在自己舒适的房间里对选定的目标发动攻击,安全隐蔽在网络数字化技术下。有一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国家,借用先进的媒体技术,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主权。
  由于我国的互联网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加之民众的网络素养整体水平不高,极易被一些虚假网络事件诱导,引起网络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安全。为了实现言论自由,对互联网言论进行管制成为各国的通行做法,中国加强网络管制势在必行。
  2.4.2网络管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网络为网民提供了交流与沟通的平台,提高了群众的话语权,让群众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对社会道德风气的监督。当遇到不公的事件,就会有网民出来指责与批评,接着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数以万计的网民对同一个人进行指责,网民来对不正确的事件进行评判,是社会民众对道德底线的维护,是网络对道德风气的积极维护。
  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网络上虚假信息很多。有一些网民经常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帜侵犯其他网民的人权如隐私权。网络匿名性也导致很多人在网络上进行恶意报复,或仅仅是为了提高点击率。如“史上最毒后妈”、“大学生流产五次,我恨死了天下男人”、“大学生当二奶真的不容易”等等这样的虚假网络信息越来越多。制造网络虚假信息者有的是发泄私愤,有的却是因为想博人眼球等。如果政府对网络不能有效的监管,对这种虚假的信息不能进行有效处理,就会使生活在现实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会成为受害者,将会严重影响网络环境的健康,影响社会的道德风气。
  2.4.3网络管理有利于网络行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网络从业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对同一件事情会有不同的看法,甚至一些人只为了谋取私利,却不在乎职业道德。点击率成为网络行业生存的基本要素,为了吸引点击率,形成热点话题一些网站对信息的监管放松,导致很多虚假信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只有当网络从业者的素质达到一定水平,网络行业的自律才会起作用,因此,目前还必须通过政府管制才能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网络技术规范是网络构成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过仅仅依靠技术手段也只能解决某个方面的问题,而不可能长远、全面地规范保障网络安全,更为严重的是,技术本身是一种具有两面性的事物,互联网技术在为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在被坏人利用,防范技术的增强可能会激发某些人在网络犯罪方面的兴趣。要从根本上对网络空间进行治理,保护网络安全,保障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还是要依靠政府管制,甚至可以说,没有政府管制,就没有网络。

  第3章我国网络管制的现状分析

  3.1网络管制已取得的成效

  3.1.1对违规论坛、网站等的管制
  由于网络发展迅速,对网络的管理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2002年以来对世纪沙
  龙、中国哲学网、宪政论衡、天涯网整顿、三联生活周刊网络论坛、世纪中国等一批违规站和论坛进行整顿。由于色情网站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很不好,近些年政府加大对色情网站的管理,使网络环境得到了很好的净化,如在2010年以前打开一些网站就会跳出一些与色情有关的网站,然而经过政府的有效管制,现在的色情网站很少,为网民创造了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一些存在的色情网站是很隐藏的,终究也会被政府查处与管制。
  3.1.2实名制的管理
  在2005年实施了更为严格的网络管制措施,主要有高校BBS内部化、论坛管理员实名化、IP地址备案监管等。教育部要求所有校园网内的BBS向校内平台模式转变,限制校外用户登录,并实行实名制。许多高校的BBS相继转为校内限制,拒绝校外IP的访问。2006年随着博客的快速发展,对博客采用实名制管理已经纳入了信产部的议事日程,关闭维基百科中文网站和一批敏感博客后就是管制的成果。2009年随着微博的产生,信产部开始推行微博实名制,然而现有的微博实名的很多都是明星,大多数普通民众的微博还未进行实名认证。
  3.1.3相关政策的出台
  根据工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在2009年7月1日起,工信部斥资4170万元人民币公开采购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将会装在此后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所有个人电脑上,在此后一年中供网民免费使用,可见政府与领导的对网络健康的高度重视。

  3.2网络管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3.2.1网络管制机构众多,职责不明确
  行政管理学涉及不同的部门,也涉及不同的学科,因此,做好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将这些部门进行有效的统一与协调。然而经过30多年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贸易、文化等各个方面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提高了社会的运转效率和生产力水平,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网络色情信息的传播会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网民的健康成长,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重视。自1996年以来,我国的公安、文化、新闻等十几个部门就开始参与对网络进行管理。由于网络管制的部门众多,任何部门都有职责,任何部门都有推脱责任的借口。如公安部门、工工信部与网站对不良信息都具有监管的责任,但是如何监管,以及监管的分工则不明确。因此,网络管制机构众多,分工不明确严重影响了网络管理的效果。
  3.2.2网络管制立法实用性有待提高
  (1)网络管制的立法不全面
  目前我国推出的网络法规60多部,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还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对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了相应的规范。这些法规对行业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微博新媒体的兴起,我国相关的法规对微博进行谣言的传播途径以及相应的责任并未进行相关的规定,对像微博骂战这样的影响社会风气的行为也未做出任何规定与约束,导致明星的微博骂战愈演愈烈。网络的发展速度之快,要求网络管制的相关立法一定要全面。
  (2)网络管制的立法实用性不强
  尽得我国对网络管制的立法多达60多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网络违规在立法中都找不到相应的处罚规定。如进行网络谣言的传播,或通过微博进行他人隐私的泄露,如何鉴定网民的言论自由与侵犯隐私等方面在法律上还没有很细致的规定,都影响了政府对网络的监管。现有的很多法律法规也仅是在宏观的角度对犯罪问题进行解释,内容也都大多是对网络从业者或者网民的义务进行阐述,对网络管制的可操作性低。
  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未将“查阅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归入违法行为而科以刑罚或治安处罚。作为下位法的公安部《计算机住处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却将在互联网上查阅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视为违法行为。立法与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矛盾,会影响执法效果。
  3.2.3网络管制方式过于强硬,有失科学
  行政管理学的目的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行政改革是提高行政管理的途径与方法,但是在网络管理中,一些管理方式有失科学,严重影响了管制效果。目前我国政府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主要采取了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强调政府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政府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和管理互联网。如政府对网吧的管制实名严格的实名登记,严禁未成人进入网吧;政府对校网论坛进行管制,严禁校外用户服务进入校内网;对一些字如“奶奶的”“妈的”“操”、“靠”等不文明词语进行了管理,然而网民随之又出现了“NND”、“CAO”、“KAO”等字母代替的词语,甚至让网民在输一些和这些词相关的词时都常常被网络禁止,如“小五找他奶奶”,后面的“他奶奶”三个字在一些网站上打不出来,甚至有时网民写的博客要发表,因为一些相关联的敏感词语不能发展,但网民并不知晓,严重影响了网民的上网心情。可见政府对管理管制的方式过于强硬。
  网络媒体具有开放性、全球性、交互性等新媒体特点,导致传统媒体的管制方法在互联网上失效。因此,本人建议我们可以参照国际通行的互联网管理的一些科学的做法,构建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管制模式。

  第4章网络管制的行政管理学启示

  4.1建立统一、系统的网络管制机构

  行政管理是一门涉及不同部门的学科,据行政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分析,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现代,互联网上充斥着色情暴力、侵权行为、造谣诽谤、虚假广告等一系列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个人健康发展的负面内容。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一定要建立一个统一的职责明确、分工明确的无监管空白的科学的监管体系。本人建议政府要完善公安部、信息部、文化部、教育部等各部门对网络信息的监管职责,使职责不存在交叉的情形,使各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区域。当各部门对网络的监管分工明确,也会更高效地进行管理,若出现管理不善,处罚时也相对有针对性,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政府各部门对网络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使监管体系更好地运用。

  4.2完善法律管制

  4.2.1杜绝网络管制的立法空白
  行政管理学与法学密切相关,行政管理要在法律的制度支持下才能更有效有序地进行,但是,我国现行的网络立法多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非权利与义务关系。虽然《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但在随后的立法如《国际联网规定》的立法是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这些立法的目的都在于规范管理秩序而没有提到对网络主体包括网络用户和网络运营商权利的保护。它说明了我国网络法规大部分是政府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制定的,忽略对网络从业者或者网民权利进行保护的相关规定。如微博骂战一些明星雇佣网络推手进行恶意骂人,法律上对网络推手与网络水军等都没有做出过任何的规定。因此网络管制的立法一定要尽可能地全面,减少网络控制立法的空白,使网络事件都可以在国家法规上找到相应的权威规定。
  4.2.2网络管制的立法要与时俱进
  对网络进行监管具有现实意义,但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不受限制。互联网舆论管制需要一部强调政府保障传播义务以及网络传播媒介与公民分享传播权利的网络传播法。言论自由作为基本权利,是公民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根据《立法法》第8条第5款的规定,对言论自由的保障和限制都应该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言论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政府的网络管制应该将宪法中的言论自由落到实处,政府需要完善相关的管制法规,对政府管制手段进行立法规制,然后在法规制约下实施网吧监控、网络实名制等管制措施前,这样才能让政府管制合法有效,并使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坚实的保障。

  4.3注重管制的方式的创新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综合学科,在发展中也要不断注重创新,不仅要加强对现实行政的管理,还要加强对网络相关行政工作的管理。虽然政府对网络的管制是必需要,如果过于强调政府管制的力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限制,而且会影响市场对资源的有效的配置,如果放任网络媒体管制,则会使虚假信息传遍网络,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政府对网络的管理要注重方式的创新。
  4.3.1管理原则的创新
  网络的快速发展,使网民的话语权不断提高,对政府的网络管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建立科学的网络管制原则。互联网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虚拟世界的关系仍然要受现实世界中现行法律的规范和调整。因而,政府网络管制要遵循传统的一般原则,不仅包括依法行政原则、保障人权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等,还要遵循一些像网络发展规律原则、限制有害信息传播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与适度原则等。
  网络充满了个人与社会、用户与商家、公民与国家的矛盾与利益冲突,政府如何把握好力度平衡好各方的利益进行适度管制成为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进行网络管制时必须平衡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三方的利益,把握好网络管制的尺度,管制的力度应以既可以防止违法、又不至于扼杀竞争活动为标准。
  4.3.2提高管制方式的科学化程度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因此政府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制方式的科学化。政府在对网吧进行管制时,要提高对网管素质的要求,使网吧承担一定的责任,使未成人进入网吧,但不要让其只玩游戏,如引用现在的一些防沉迷软件,使游戏迷们玩一定的时间就要休息一定的时间。这样的沉迷软件还有一定的不足,需要技术人员不断研究,提高其实用性。其次,游戏企业要承担要相应的监管责任,对所有玩游戏的人进行实名认证,对未成人玩家进行设置,允许其每周玩多长时间的游戏,每天玩多少时间的游戏,对这样的规定需要政府做出详细的科学的法律规定,从而让游戏企业执行。最后,政府要避免管制方式过于强硬化,使管理方式更为人性化,从管制向管理方向迈进,使网民更容易接受与理解,这样才能起到很好的管制效果。

  4.4坚持以人为本,从思想上进行网络管制

  4.4.1坚持以人为本
  行政管理是要通过管理达到为人服务的目的,因此,它本质上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强调在世间千事万物中“人”是第一性的,“人”是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出发点,也是一切工作的最终的落脚点。政府在对网络的管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精神,就是要把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放在中心地位,通过走进网络,走进民心,与民众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从而进行更好的舆论引导。“以人为本”就是要使政府在管理中,以管为手段为方式,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保护人民享受网终言论自由的权利。如政府限制未成人进入网吧,这就是人性化欠缺的一个表现,这是对未成人的上网权利的一种干涉。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求政府注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民的需求与发展为根本,不断完善管理的方式与手段,最大可能地满足人民对信息的知情权与交流权。
  4.4.2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增强舆论引导力
  舆论学认为:“在较大的社会范围内,由于公众成分的复杂性,一般存在着多种行为舆论,这就给媒介提供了以正抑负,从而在观念上控制局势的可能性。”互联网是信息聚集的地方,人们可以自由地交流,由于一些人的目的不纯,使得信息交流存在一些虚假的现象,导致网络舆情的发生。如果政府对网络舆情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就会导致形成网络舆论,从而使信息在互联网上大面积地传播,使负面信息为社会的稳定带来影响。因此,政府一定要通过评论员或意见领袖的作用,通过完善的技术对网络舆情进行监管,增强正向的引导力。尤其是对于突发事件会出现不同的错误舆论,这就急需要正向权威的信息发布。政府应发挥权威性优势,讲究舆论引导艺术,发布事实真相,及时地对公众的情绪和突发事件进行权威的解释和引导,使可能诱发重大突发事件的热点问题积怨、利益纠纷冲突、过激情绪膨胀等得到淡化和疏导,使群体事件消逝在萌芽状态。对社会的破坏的程度很大。如果没有正面地舆论导向,容易很快形成很多负面的舆论导向,产生巨大的社会动荡。因此,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综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以及信息公开后会产生的相关影响,从而客观地引导舆论。
  4.4.3提高网民的综合素质
  只要是人都会有情绪,当心情不好的时候如果自控力不好,就会做出很多与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说出许多出格的话。很多时候骂人常常被看作是真性情的表现,因此网络骂战、网络假消息才愈演愈烈。但作为一个公民,尤其是公众人物,应该有更多的自律,谁也不应该把网络当成私有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在乎后果及对他人的影响,以至对社会形成恶劣影响。
  要想减少网络负面消息的发生,一定要提高网民的素质。首先,政府要加强学生教育,使学生认识到网络素养的重要性,使他们的网络素养不断提高,因为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素质关系着祖国的素质。其次,政府要强化全民教育,使广大网民意识到网络虽然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但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论,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与修养。政府要努力建立一种健康的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从而提高网络公民对网络负面消费的抵触情绪,使他们成为网络环境的维护者。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直接和亲近,但是不能因为泄愤而将其作为骂场。网络是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大张旗鼓地骂人于人于己都是一种损失,更是对自身形象的一种损坏。

  结语

  网络的快速发展,使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进行信息获取、沟通与交流的平台,成为网络舆情与舆情的发源地,更为负面信息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因此,政府对网络的管制显得更为迫切。由于政府对网络管制部门众多,管理方式不科学,导致政府在网络管制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政府的网络管制水平。本人建议在互联网时代,政府要结合网络的特点,对管理部门进行明确分工,注重管理方式的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从思想上进行网络管制,不断提高政府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力,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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