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食品卫生安全的政府管制

摘要: 食品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是一个竞争性行业,在世界各国都受到包括进入限制、卫生许可证制度和标准设立等在内的复杂而严格的政府监管。近几年来,国内外因食用不安全食物而发生的事故不胜枚举。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现在越来越突出,形势不容乐观,

  摘要:食品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是一个竞争性行业,在世界各国都受到包括进入限制、卫生许可证制度和标准设立等在内的复杂而严格的政府监管。近几年来,国内外因食用不安全食物而发生的事故不胜枚举。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现在越来越突出,形势不容乐观,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仅危及人类的健康和生命,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关键词:食品卫生安全;政府管制
浅析食品卫生安全的政府管制

  引言

  近年来,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不断发生,因此也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随着政府整治力度的加大,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产生,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化学品和这些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新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所以,大力解决好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就成了眼下的重要事件。

  一、加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重要性

  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作为政府监管行为的一种,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食品卫生安全政府监管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管理活动,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保护,确保从生产、处理、储存、加工直到销售的过程中食品卫生安全、完整并适于人类食用,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诚实而准确地贴上标签”。
  在这里的食品卫生安全政府监管就是指是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主体—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安全技术标准,对各环节的食品进行检验和监督,有效控制食品卫生安全,以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问题

  1.食品中污染物的存在
  近几年来,中毒事件几乎年年“东窗事发”,危害程度是令人震惊的。2003年8月到2004年6月,浙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省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共同出动执法人员27万多人次,查处违法行为则达1.7万起,货值达5000万元,销毁有毒有害假劣食品数量95万多公斤目。2004年震惊全国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给数百个家庭带来了灾难。此后各大媒体又相继曝光了“毒酸菜”、“毒果冻“、“毒牛肉”、“劣质白酒”、“黑豆腐”等案件事例。2005年,我国广东亨氏美味源公司生产的“美味源”辣椒酱、辣椒油,以及肯德基产品等相继被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
  2.人为污染现象的存在
  随着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的出现,食品自然生产方式在减少,工业化生产方式在增加,这样的食品其实对健康的直接威胁在增大。例如现在转基因食品的生产,酶制剂性质的食品新技术以及食品包装新型材料的应用同样也给食品卫生安全带来新的隐患。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在食品生产的过程、流通过程以及销售过程等这些许多环节掺假。①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一2003年的一项调查统计:全国有10.6万多家食品企业,其中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超过10%的企业无营业执照,115属无标生产,那不具备食品检验能力,近一半食品出厂不检验,1/4对进厂原料不进行任何把关,60%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这一系列令人震惊的统计数据,可以清晰地勾勒出我国当前食品行业的现状。国外多是工业化大生产,而中国则多是小作坊式生产。一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很多都是产自一些“三无”小厂,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公众近年来遭遇的含毒掺假食品已经难以列举,这个名单几乎可以囊括所有种类的食品。现在奶粉都可以做假、肉类也可以兑水、调料也同样可以渗假、蔬菜表面全是农药化学物质、水果可以用药物催熟……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的水、米、油、盐、酱、醋、茶也都在接二连三地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加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我们知道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不安全不卫生的食品进入人体,将会影响到人体的身体器官和健康,甚至严重的会危机生命安全。现如今,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已经十分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2-4万人,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40万人。
  近年来食品卫生安全事件不断频发,使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成为全球人们眼里关注的焦点,但同样也是一个难题。我国党和政府已经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了“十一五”规划中。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形势变化快,涉及的部门多且范围广,监管的难度大。因此,政府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现阶段,政府履行自身的保障食品卫生安全职能,对加强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首先,有效的政府监管可以维护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些食品生产者一直以来由于在认识、管理、技术以及市场供求关系上的种种原因,在利益的驱使下完全忽略了食品卫生安全,使那些生产的劣质食品进入市场。甚至还有些不法商贩制造商大量倾销不安全食品,不仅侵犯了合法生产者的正当权益,同时还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政府监管,有利于提高我国食品卫生安全水平和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其次,有效的政府监管有利于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技术标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系是以法律这种典型的正式制度安排为基本特征的,因此这一监管体系能否得到有效的落实成为监管工作是否有效的关键所在。食品技术标准是衡量食品卫生安全最重要的依据,只有严格按照食品技术标准进行生产,才能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由于我国一些企业重产量、轻质量,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思想依然长期存在,这一思想使食品技术标准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因此,必须加强监管才能使食品法律法规这一制度和技术标准得以顺利的贯彻执行。
  再次,有效的政府监管制度有利于促进技术的进步,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到竞争中来,而食品行业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之一,而现在当今发达国家又是非常的重视商品质量工作。因此,我国食品想要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政府的监管,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和食品企业素质。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管理上,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问题远远超越了卫生的范畴,有时一个环节多个部门插手,有时多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督,整个体制错综复杂。从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来反思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制度,暴露出政府管制不力。

  (一)食品质量的监管自身问题

  在我国,食品卫生安全是一个跨越食品卫生、食品质量、农产品质量等多个范畴的新领域。现如今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涉及部门多,部分中分段执法、各执一法、重复执法现象层出不穷,因而带来了颇多的危害。这不仅是对国家执法资源的一种浪费,而且同时也加大了执法的成本,并且还严重违背了“以最小得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的这一执法原则,降低了执法的力度,严重削弱了专业部门的执法作用。而且众多部门对众多项目的来去过程不停的进行检查监督,这样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并且造成了被监督单位十分不满,社会反响强烈,严重影响了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形象和威严。而且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有时一个环节会有多个部门插手,有时多个环节仅仅对一个部门进行监督,整个体制错综复杂。而且法律对各个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权限的划分并不十分明确。对食品质量卫生的管理,由于涉及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对食品监管的各相关部门的管理权限划分不明确、不统一,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越权和部门脱节现象非常突出,监督管理混乱不堪。

  (二)各部门执法问题

  ②卫生部门查许可证、卫生标准、生产环境,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规范,工商部门则管违规经营,质检部门查质量标准。一个部门前脚刚走,另一个部门后脚就来了。在实施食品卫生质量抽检方面,四家检测机构都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各自实施或者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食品卫生质量的抽检;在信息公布方面,四个行政部门都能各自公布食品卫生质量抽检的结果;在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方面,对同一违法行为,四家执法大队都能分别根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行政处罚。尽管监管如此密集,并且付出巨大成本,然而成效并不明显。

  (三)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受外部干涉较大

  中国传统的本位主义观念很深,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也就在无形中受其影响。这些官员总是对执法部门的相关执法工作设置一些不必要的障碍,通常要求执法部门对待本地企业采用宽松政策,处理时采用妥善处理。甚至很多食品制造商、销售的不法组织者、对部门中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人情和金钱关系,贿赂这些官员使自己逃避法律对他们的制裁。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一种间接纵容,也是对人民生命健康的一种不重视。例如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那些劣质奶粉为什么迟迟得不到查处和办理,其中很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地方保护政策在作祟。所以说执法部门受到外部因素的压力和干涉太大,我们对这不能不引起重视。

  (四)卫生监督部门专业人员数量不足,资金短缺

  在目前的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体制下,出现了专业监督人员数量不足、队伍十分分散、公务技术经费缺乏等一大制约因素。这些情况影响着食品监管效果。工作人员的缺少现象,则会出现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的覆盖率很低的情况。经费投入不足,则可能导致执法人员工作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对于实验室和技术检测设备无法更新的问题,则会出现检测结果产生较大误差等这样的问题。

  三、加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建议

  (一)统一认识,建立和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和队伍

  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本。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统一认准前提和目标,全面围绕切实维护全体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个重点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以服务公众己任,同时把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看作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站在管理学的角度,合理的对制度进行设计是系统有效运行的基本。只有那些合理、合法的权威机构,才是现代社会中有效的组织形式。公共管理是由决策、组织、协调和控制等基本活动组成的,各系统之间的协调和控制必须由更高一级职能系统完成。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除肉类、禽类等食品卫生安全由农业部、饮用水、环境中化学物质残留等环保总局负责管理外,其余所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能可以全部集中到一个行政部门,明确执法主体的资格、职责、权限和责任。还要进一步建立全国垂直管理体制,根据监管任务量的不同设立派出机构,以确保全国政令畅通和市场统一。
  在此同时还应当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经费的投入,应保证相应的执法工作经费。并且应当将工作重点由产品的监督向中间产品生产过程以及原料的质量、生产环境的监督转移。这样,就可以在产品正式流入市场前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加强监督管理的队伍建设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我们要做到定期培训卫生监督员。

  (二)完善立法,加强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

  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对一些涉及食品监管的旧法进行废止、修改和整合,将散存于各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监管的内容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之间的相互矛盾冲突,解决法律体系上的混乱状况,保持法制上的统一和完整性。在立法过程中,完善立法制度。在推行立法的过程中要防止立法中渗入部门利益而影响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公正性。包括预警机制、企业应急机制等的建立。在企业中,我们要把它们所有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梳理,让它们建立一种经营文本,这个经营文本对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规定。另外,要建立一个识别系统,通过识别使消费者很快就可以知道食品的生产时间、原材料的来源;另外要建立一个查询系统,方便消费者查询食品的一切资料,这里就提到了食品的可追溯性,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后还要有一个信息采集系统。要保证预普机制的建立和发挥作用,我的建议,我们国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部门来统一管理这个事情,这样可以使标准的制订、实施都可以统一口径。对食品卫生安全从种植、养殖、原材料供应、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进行全过程的保护,从而适应现代社会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需要。

  (三)综合管理

  应当对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将动检、质检、卫生、工商、经贸等这些执法部门应当承担起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任务,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食品监管部门,进行全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政府要时刻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人员、公务、业务和发展建设等经费的预算支出。食品监管部门应该制定食品卫生安全行业的各项标准,加强市场的准入制度,对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信息网络组建,保证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和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和管理,以便能对食品突发事故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可以准确快速的追查到事故的来源和相关的责任人。同时,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食品检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对科研技术研发资金的投入,建立起专门研究食品卫生安全的实验室,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的检验水平和技术含量,以保证食品卫生检验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来说,他们的自律性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因此,应该建立符合新形势下的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对企业单位进行风险分析以及自身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制度,最大限度地去调动各个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硬件设施的大力投入,严格加强自身管理能力,使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由单一的定性管理向动态的定量管理方向转变。

  (四)依法行政,严把市场关

  首先,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队伍,我们要加强队伍自身的素质建设,提高业务的能力和执法的能力,提高队员的工作效率,增强他们在工作时的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这是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前提。其次,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各项执法行为。各级执法机构应从全局利益出发,建立健全的执法责任制,避免职能交叉、重复监督、越权执法等现象,并且防止监督工作中出现的“盲区”,要切实做到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保障食品监督正常执法工作、有序地开展,在法定的权限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各种食品制假现象、销假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在食品卫生安全执法过程中,应尽量排除外来压力和不必要的干涉,不要以小失大,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保证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将正规厂家的商品在网上登记,便于比对,对规模小的或是作坊式的厂家商品严格其索证管理,证件不全者禁止流入市场,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不够规模及不符合要求的厂家商品杜绝上市,不要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结语

  食品卫生安全的政府管制是避免食品卫生安全出现问题的重要构成部分。政府应该从建立规范市场准入体系,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建立公众舆论监督制度,和严格执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施。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阶段,所以说市场机制的发育尚不完善,政府管理规制也还不到位。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需要政府职能和市场职能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替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的职能只有通过严格的执法才能得以体现,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因此,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我相信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健全会逐步实现市场和政府功能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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