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研究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在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下,我国已然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的老年人口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尽管政府已经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绝大程度上是受长期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在经济方面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在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下,我国已然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的老年人口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尽管政府已经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绝大程度上是受长期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在经济方面,相比同样处于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无法舒缓民生的养老压力,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养老问题成为了当下社会需要解决的重中之重,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目前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

  1.2研究意义

  由于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没有强大到可以轻松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问题,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发展不成熟等导致我国社会养老能力受限,基础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相关养老服务无法满足老年人逐渐增长的生活需求。基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养老现状,转变传统养老模式,发展新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目前符合我国国情的用于缓解社会养老难题的最佳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破了传统养老模式依靠单一力量承担养老责任的困境,整合多方资源,合力贡献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更便利、更高效、更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减轻社会养老负担,有效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品质,构造和谐美好社会。

  1.3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问题的加剧,众学者对于社区居家养老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细致全面,综合国内相关文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下政府的职责研究。养老服务是政府职能的一种体现,在我国社会发展转型期的背景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职能优化,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体现政府引导、管理、监督的职责,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职能配置和职能履行,基于上海地方政府养老服务职能变迁的案例分析,梳理出政府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政府职能定位提出“提供者和使用者互动”的创新建议;对于政府职能配置认为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弥补结构性短缺;政府职能履行方面提出以加强协作与自治相平衡、增强利益给予为优化构思(李乐,2013)。对北京市的养老服务社会管理体系做精细的研究分析,分出法律制度、政府审核与监督管理、地方要求和技术支撑四大板块,量化政府养老服务管理指标,维护个人、机构和政府三方利益,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政府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彭嘉琳,2007)。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研究。依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理论,构建理论模型,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品的特征进行分析分类,并根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内容分为餐饮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和娱乐服务四个核心结构,以上海市为例进行分析探究,并提出利于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政策性建议(章晓懿,2012)。构建我国一线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系统,采取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具有代表性的一线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结果显示虽然政府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财政上的支持有增无减,但养老服务成本大、服务效果不尽人意及老人的内在心理需求问题仍然存在,最后提出升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结构、丰富投资渠道等合理性建议(廖楚晖,甘炜,陈娟,2014)。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体系构建研究。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发展处于初期阶段,各个供给主体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定位不准确、发展不成熟,具体体现在政府在新的角色承担中存在计划可行性差、资金有效利用率低、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现象;无法突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社会参与力量不足、发展空间小;多方主体间合作欠佳等方面。并对此困境提出要明确各个主体的定位及其职能,积极构建多元主体间良性的合作关系。(姜玉贞,2017)。以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责任及之间的关系为研究视角,基于现代公共服务和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代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做深入研究,指出以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家庭为主的四大主体之间的职责分配及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结合,提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具体执行、社区居民自助与互助”的社会居家养老服务运行形式,更加完善我国多元主体参与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朱慧,2013)。
  综上所述,学者们在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我国目前最适合的养老模式的基础上,从外部法律制度、内部服务质量及参与者体系等多个角度深度剖析了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别包括法律法规不完善、参与主体职责模糊、养老服务质量不尽人意、服务机制发展不健全等,并对此提出尽快建设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最大功效,为我国的养老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条件。
  但是综观以往学者们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究,还有一些要点缺漏:第一,研究的切入点呈分散状,系统性论述较少;第二,针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具体运营模块缺少详尽的阐述;第三,关于积极老龄化观念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具体应用方面的研究很少。
  对此,本文将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做出相较全面的论述分析,特别是在其实际运作方面给出合理的、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分配策略,并考虑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方面融入先进养老理念,提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新思路。

  第二章相关概念界定

  2.1传统养老模式

  2.1.1家庭养老
  指在家中依靠子女亲属提供养老保障的养老方式。以家庭经济为物质来源,结合“在家养老”和“子女养老”,由家庭来承担老人生老病死的风险和家庭保障的费用支出。“孝乃德行之本”,供养老人在儿女心里一直以来都是理所应当的,家庭养老就很好地展现出了这一特点。但是在老龄化严重的今天,实施家庭养老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目前我国家庭结构逐渐趋于小型化和核心化,“四二一”家庭结构的数量越来越多,子女繁忙工作之余还要经营自己的家庭,不管是经济支持、日常照料还是心灵关怀,子女们能真正给到父母的十分有限;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一部分老人的个人经济无法支撑自己的晚年生活,更无法体验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产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元素越来越多元化,公民们的个人价值逐渐被多方面的认可,一部分人的养老观发生了转变,随之出现的片面、激进的价值观念淡化了人们的家庭责任观和家庭义务观。诸多的现象都表明,家庭养老的功能随着社会多方面的变化被不断削弱,家庭很难再担起养老的重任。
  2.1.2机构养老
  指经由国家政府支持的为老人提供生活起居、医疗护理和文体活动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承担社会养老服务的养老方式。机构养老服务对物质基础、人员配备、服务流程都有着很高的要求,需要养老机构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全方位满足老人的需求。然而我国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还较为缓慢,机构数量少、设施不健全、服务不专业等问题,极大程度上降低了机构养老的功能。大多数的敬老院、疗养院资源短缺,设施简陋,环境较差,护理人员短缺,服务质量偏低,严重影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质量;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缺失和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还会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留下创伤。另一方面,一大部分的老年人不愿主动走出家庭的舒适圈,希望可以在家里享受养老服务,老年人这样的心理特征也给机构养老出了难题。

  2.2社区居家养老

  指以居家为核心,以社区为平台,通过正规服务机构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这种服务模式结合了家庭内部力量和社区外部力量,充分运用社会资源,使老人在家里就可以享受到专业化的贴心服务,有机结合周围社区资源,延续以往的社会网络,向老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对比三个不同概念下的养老模式不难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在家庭养老与社区服务的有机结合,弥补了家庭养老的功能欠缺;同时在养老地点的选择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主张“居家”,避免了机构养老模式下老人因陌生环境而选择放弃养老的尴尬局面。就目前我国的三种养老模式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巧妙地避开了传统养老模式的弊端,结合社区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在我国,一些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和城市特点,在保留了“居家”这一核心的基础上,对推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展开了实践,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本文将选取南京、兰州两个城市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其中,南京市在老龄化严重的社会压力下,鼓楼区政府经过理性数据分析后,找到了社会化养老的中心点和突破口,大胆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采用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方式,高效务实地解决了南京市鼓楼区的养老难题,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研究的典型案例;为了应对人口基数骤增的老年人养老问题,顺应银发浪潮,兰州市城关区政府选择打破传统养老模式,升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社区养老信息数据化,建立线上虚拟养老院,政府适度的引导及大力的扶持推动着城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顺利发展,在创新层面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贡献了可行方案。

  第三章中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案例分析

  3.1南京:鼓楼区心连心老年服务中心

  南京市鼓楼区老年人口众多,其人口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近年来,鼓楼区为了让老人们享受幸福生活,不断加大政府投入,采取“政府购买,民间组织运作”的养老服务模式,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产品和“心贴心”老年服务中心合作,为鼓楼社区空巢、独居、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日常照料。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运行机制如下:基于财政预算,政府向“心贴心”老人服务中心拨款,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来服务社区老人,再由社区主管、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街道办、服务中心监察部负责服务质量、进程的跟进。整个服务的流程,首先需要老人向社区居委会提出养老服务申请,由社区街道办负责走访核实并通过审核后,向“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转交老人的信息及需求列表。“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在录入老人的相关信息并仔细分析其服务需求后制作出符合老人自身条件的专属服务项目,然后依照对应的服务计划分派出专项服务人员进行上门服务,同时服务中心向老人提供日托、临时托和紧急救助的服务项目,确保需要服务的老人可以时刻受到照顾和关注,关于派出的服务人员任务完成情况,由项目管理部、培训负责部、业务引进部和督导部分别负责组织、培训、招聘和监督指导服务人员,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度以及其服务质量。
  另外,鼓楼社区还创新出“1+2”的服务模式,“1”表示现有正在实施的服务项目,“2”代表在可以解决老人基本日常护理的服务项目上拓展出的新的服务项目。以防止老人独自在家时有意外情况发生,鼓楼社区在老人家里安置了“安康通”呼叫服务器,该服务器使用方法简单易学,当老人独居家中遇到危险或者需要帮助时,可以及时通过呼叫服务器与“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服务中心接到紧急呼叫将第一时间派出服务人员赶往老人家中,对老人实施救援或帮助。同时,社区还对老人的家庭进行探访,及时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给他们提供心理疏导以及精神慰藉。
  模式分类:南京市鼓楼社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总体采用了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承办的运作方式。在此模式下,政府出资向民间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由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民间组织根据社区老年人需要,培养出专业的工作人员,并提供上门服务。这样的运作模式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压力,政府需要做好的只有资金支持和监督,养老服务的具体繁杂事项都交由承办的民间组织来负责执行,为了成功承接政府的招募,各相关服务业的民间组织会努力提高效率,严格把控每个运作细节,这使得服务更加专业化、标准化,给政府和社区待服务的老年人一个择优的机会,推动了老年服务市场的成熟发展。
  但是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承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组织间为了追逐利益,可能会将服务定为高价或者忽视低偿的服务项目,有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平性;政府对民众调查不精准,财政拨款着重点偏移,导致市场提供的养老服务和社区老人的需求出现偏差,出现供不应求、供给浪费等现象。

  3.2兰州:城关区“虚拟养老院”

  兰州市城关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60岁以上老年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16%,是"未富先老"的代表城市。面对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兰州市城关区政府率先在全国构建了由政府为主导的虚拟养老院。城关区虚拟养老院面向社区管辖内的所有老人,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对老人进行分类:A类是“三无”老人和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其中“三无”包括无供养人、无经济基础、无行动能力,政府提供“一键通”电话,并给予每月180-700的补贴和每年价值500元的医疗门诊费;B类是重点优抚对象,其中包括对社会有过突出贡献的专家、劳模、离退休干部和90岁以上高龄的老年人,这类老人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每年50元服务补贴;C类是有较强生活能力的老人,经济条件优上,有能力自费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对此政府给予八折优惠政策。虚拟养老院存在于一个指挥服务平台,老年人通过拨打服务平台热线电话提出服务请求,平台接收到请求后向相关企业发出服务派工单,符合与该请求相关的服务项目的企业派出专业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在服务开始和结束时向指挥平台报告工作进程,服务结束后,接受服务的老人可以在线评价,随后服务控制平台中心通过回访监督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虚拟养老院的整个运作流程都是通过控制平台来完成的,从服务跟进、评价、反馈到企业出单总计、结算,全程在控制平台操作的虚拟养老院,就像是一家“云端上的养老院”。根据对城关区老人需求的调查结果分析,虚拟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了包括餐饮、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运动、人工陪护、家政服务、心理慰藉、法律援助、娱乐活动、临终眷注十大类服务项目,其中又细分出230多项服务,便于老年人服务和管理,极好地整合了社区及加盟企业的资源,将虚拟养老院规模化、系统化,通过市场运作和社会参与的方式,让城关区的老人坐在家里就可以感受到虚拟养老院的细致服务。
  模式分析:兰州市城关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总体采用了政府主导、中介运作的运行方式。该虚拟养老院由民政局主管,老龄办负责执行细则,政府不直接向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而是在服务提供方和社区老人之间扮演“中介”的角色。这种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了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和服务型职能转变的效益,尊重市场规律,实现政企分离、政事分离;削减了政府行政成本,提高了社区养老资源的利用率;将养老服务市场化,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和产品化发展;根据社区老年人需求派发出养老服务任务,切实了解到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养老服务项目多元化、服务市场细分化、服务产品个性化发展,获得了更多社区老人的认可和喜爱。
  同时,这种政府主导、中介运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对中介组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想要挑此重担,中介组织需要有成熟的组织团队,有能力解决社区居家养老运作时期的各种问题,有较强的宣传能力,在运作初期尽量地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打好扎实的群众基础,做好长期服务社区群众的准备;政府在其中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把握好监管尺度,在不影响企业动力和信心的基础上,为社区老人把好养老服务质量第一关。

  第四章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分析

  4.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优势

  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我国各城市已逐渐推行,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选择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来改善社会养老难题,综合社会养老现状分析不难发现,对比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具备独有的优势。
  4.1.1资源整合,降低成本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整合社会养老资源,充分地利用了老年人所在社区内已建成的公共服务设施,节省了许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避免了养老设施重建,降低了养老服务成本,以老人家庭资源和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相结合的优势,打破了家庭养老中资源单一和机构养老中服务基础设施缺乏的僵局,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多养老服务的选择空间,极大地提升了社区资源利用率。
  4.1.2贴近老年人养老心理
  习惯于在自己家里接受养老服务不愿去陌生环境安度晚年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心理特征,既然很难打造出家一般的舒适环境,那就以居家为养老服务的核心,一切养老活动都以老人自己家为中心展开,极大地弥补了老人在机构养老因陌生环境而产生的不适感和在家中坐守空房的孤独感,全方位照顾老年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熟悉的家庭环境带给老人更多的安全感,社会化的社区服务让老人收获更多的归属感,建设在老人心里的双重保障可以帮助老人度过更精彩的晚年生活。
  4.1.3提供全方位人性化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老年人提供日常供养,其中包括餐饮、卫生清洁、购物、陪同就医等,为年轻人分担了繁重的供养压力,提供的养老服务更显人性化,根据老年人不同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护理需求提供专属的上门服务和日常照料服务;除了物质上的供养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满足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其中包括个人情感慰藉、社区日常生活娱乐、专业心理辅导等,给老人更多的精神上的关怀,老人可以以社区为活动中心自由支配娱乐活动,既维持了原有的生活习惯,又向外延伸了自己的交际圈,丰富了自己的日常生活,使晚年生活变得更加多元化,增强了老年人内心对于社会的归属感;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出可靠的医疗服务团队,用来应对社区老人生活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利用资源优势,在最短的时间内为老人提供最及时的专业治疗。
  4.1.4带动养老产业发展,提供就业岗位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改善了养老服务水平,有利于养老服务市场细化改革,有助于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与此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后续发展需要大量人力资源做补充,包括专业护工人员、社会工作人员及庞大的志愿者团队,其中技术性岗位可以通过专业的培训来提升人员的技能,还有一些要求较低的岗位经过系统的培训也可以达到工作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后续力量储备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缓解了高效毕业生就业压力,为社会上存在的下岗工人或待业者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4.2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困境

  4.2.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应该顺着法制化的轨道发展,完备的法律法规可以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更加规范化,目前我国相关法律的欠缺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缺少法律准绳的规范要求,政府及市场间会出现诸多乱象,内部运作相对混乱,无章可循,给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造成极大阻力,没有完善的政策法规作支撑,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将很难继续前行。
  4.2.2政府监督管理缺失
  第一,政府定位不准确。我国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多扮演“管理者”和“执行者”的角色,广泛的职责涉及面导致出现政府在管理层面的缺位和在市场中的越位。第二,政府职责分配不明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中,各级政府间职责界定模糊,职能配备布置不合理,致使政府在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时效率低下。第三,政府决策不到位。政府在决策之前缺少实地调查,政策导向与民意存在偏差,自上而下的政府拨款未得到合理地利用,财政出现浪费现象,供给与需求严重失衡。
  4.2.3缺乏个性化服务
  首先,目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偏特殊化。大部分的服务产品主要针对的是行动极为困难、生活失能的老人群体或者是有明显经济优势的老年群体,换言之,企业或民间组织因追逐利益,将研发重点放在高利润高回报的养老服务产品上,忽视了一些低偿的养老服务产品,使得大部分普通的老年人无法享受到切合个人需求的养老服务。其次,服务内容单一、固定。我国养老服务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十分有限,产品内容古板,无法满足多个客户的要求和同一客户的多个需求,生活照料方面占主要提供方向,在老人的医疗护理和心理慰藉层面还留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再有,服务方式模式化。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通常是在固定的时间提供固定的项目服务,服务上门的频率、时间等都不随老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变动,大大降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品的适用性,影响社区居家服务整体效果。最后,社区服务缺乏专业化。劳动力规模过小,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水平缺失,组织结构不合理,服务质量普遍低下,影响了老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信任度。
  4.2.4养老观念不易转变
  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基础发展阶段,老人们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了解甚少,部分保守老人观念落后,无法快速和社会接轨,不希望外人涉入自己的生活,个人更倾向于传统家庭养老。另一方面,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被动状态,市场提供的养老服务产品多用于解决现有的养老问题,在老年人疾病的预防方面还有很大的发掘空间。

  第五章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我国推行时间不久,发展相对不成熟,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各方面都还存在不足,包括政府层面、市场方面以及文化观念都有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针对以上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对应措施。

  5.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成熟、统一的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先行基础,不断修订和完善社区养老相关的法律,从政策上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设,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和基础,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具体措施有了法律依据,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纳入城市规划中去,从理论研究、人力资源储备等多个方面出发,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后续发展保驾护航。

  5.2政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5.2.1转变政府职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需要辅助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发挥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由全能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能否找准自己的位置是该模式可否发挥出最大效力的关键。
  首先,打造“大社会,小政府”,政府要找准自己在市场中的定位,从“承包者”转变为“引导者”。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运行过程中,政府要站在引导者的角度,将养老服务的经济活动交还给市场,政府负责购买养老服务,服务供应方交由承包该养老服务的企业或者从事相关服务的民间组织。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要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将市场准入机制和市场管理机制引入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降低准入门槛,规范资本准入机制,建立适当的价格参考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增强其服务能力及积极性,升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丰富养老市场,满足老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准确制定政府财政资源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使用依据,打造平等竞争的市场氛围,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加大投入力度。
  其次,民有所需,执政为民,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真正解决民之所需,保证政府资金准确应用到有养老需求的每家每户,需要全面加强政府监督职能配置。加大街道办、老龄委、等协调机构内部监管力度,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进一步落实街道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强化街道层面的基层政府对职能部门的监管权威,加强基层政府与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事务会商和情况通报,强化监管,增质提效,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运行市场的看护人。
  最后,政府权力下放。上级政府将一些权力连同责任和资源转移给地方,集中履行核心职能,提高政府的能力和效力,使地方政府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减少管理层次,力求管理精准有效。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研究
  5.2.2基层政府与社区权责明确
  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保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顺利运作,应设立街道办和社区管理机构,从上级政府拨款下发到基层政府整合资源制定相关制度,再到社区落实上级指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各层级之间环环相扣,每一层级设有专门的工作岗位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一个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部门又执行着不一样的工作内容,通过层级联动的行政方式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可以使政府的相关政策落实快、见效快,更容易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具体分工如下:
  街道办事处:确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施行方案,规定方案的具体措施,并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相关制度及管理守则,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大力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查小组,对社区内居民进行走访调查,重点关注需要养老服务的家庭,对家中老人的生活状况实行档案录入,并确定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名单;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关系,监管各部门工作进程,接受民众监督;面向社会、市场筹资集款,拓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来源,扩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模等;面向市场公开招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选择该服务项目的最佳供应商,替社区老人把好养老服务质量第一关。
  社区:积极落实街道办下发的指示,配合政府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成立社区调查小队,走访调查、采集社区内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人员信息,统计人员名单并上报给街道办事处进行信息整合;建立资源整合平台,充分利用社区内公共服务资源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和娱乐,整合社区内居民资源,组成邻里间互帮互助的“帮帮团”,实现社区资源利用最大化;建立监督管理平台,对政府层级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部门进行监督,发现工作态度有问题、工作不严谨的政府工作人员及时向上级反映,避免因个别人员的不称职导致整个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进度受到拖延的现象出现,加大对承包养老服务的企业或民间组织的监管,严格要求其服务质量,严格要求其员工管理,实时解雇不达标的服务人员或企业机构;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的护理和看管,提高社区公共资源使用率;积极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打好群众基础,向社区居民宣传政府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惠民政策,加深群众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认识,积极向相关企业或民间组织宣传国家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

  5.3平衡市场供给与需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及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化,政府实行养老服务外包,这项政府减负百姓受益的举措也意味着将养老服务业的核心内容交到了企业或者民间组织手里,他们所提供的养老服务产品质量将直接影响到社区老人的体验。目前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情况显示,我国养老服务市场依旧存在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远远大于养老服务产品供给的现象。对于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发展不成熟的现象,针对养老服务相关的企业和民间组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丰富养老服务产品内容。拓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涉及面,除了生活照料服务,还应该增加康复锻炼、个人维权、文体教育、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养老服务,物质与精神关注层面并重,做到“日常照料、健康护理和心理慰藉”三架齐驱,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生命力。
  第二,养老服务市场细分。我国“银发产业”市场空间广阔,缺口巨大,对此市场应深化老年人群体细分,从年龄、行动能力、经济能力、健康状况、护理需求及依赖度、社交能力、心理素质等多方面考虑老人的群体分类,考虑到社区每一位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避免有信息的遗漏导致养老服务效果出现偏差或资源浪费的现象发生;对养老服务产品进行细分,根据老年人提出的不同需求,研发出适合老人的养老服务产品,将一个养老服务项目细分出若干个细化的服务产品,再根据实际情况和老人的意愿进行科学地产品组合,制定出高人性化的养老服务套餐,并可依据现实中老人的身体状况变化灵活做出调整。
  第三,服务模式灵活化。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多采用定点定时服务模式,不考虑个别老人的实际情况,缺乏人性化,面向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应该在提供途径上更加灵活多变,创新养老服务的提供模式,对于正常生活作息的老人可以采用定点定时上门服务,对于时间上或护理上有特殊情况的老人要特别分派专门负责服务的人员上门服务,这样即整合了社区资源,又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第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出现的最致命的问题就是养老服务质量低劣,对此,相关企业和民间组织要严格要求从业服务人员,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升级养老服务产业人员体系,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水准,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技能应用,对于该服务面向群体的特殊性向服务人员的提出更高要求,在符合养老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严格制定机构内部的制度章程,确保输出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5.4转变养老观念,顺应时代发展

  养老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我国,社会以孝道文化为传承发展,子女赡养老人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被奉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展开,我国人口老龄化以及家庭规模结构的变化导致社会养老逐渐变得困难重重,“养老”这一话题在民众心中衍生出的词汇大多是责任、重病、负担等,从侧面反映出社会面对养老问题处于被动状态。要想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实际有效地解决社会养老难题,务必在观念上做出转变。
  5.4.1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社区居家养老理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近年来提出的新型养老模式,社区老年人是其最主要的参与人员,所有服务的提供都建立在老人认同的基础上,宣传不到位会导致群众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理念陌生、产生误解,老年人的参与度不高,接下来的养老工作将很难进行下去。所以,政府及社区应该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让老人认识到其运作实质,突显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获取群众的支持,并面向社会招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军,不断壮大志愿军队伍,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充重要后援。
  5.4.2积极老龄化,主动式养老
  目前我国对于社会养老问题的应对处于被动状态,在此状态下,提出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普遍都处于自己身体遇到健康问题或需要人员贴身陪护的情况,被动地接受养老服务,即“被动式养老”。对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积极老龄化”,用来改变这种消极养老的局面。积极老龄化是指为了提升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而优化其健康、参与及保障的机会的过程。关于提高老人生活质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品可以从身体、心理、脑力和社交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其中包括每天科学合理地运动、保持积极的心态主动参与社会生活、设立有意义的生活目标、增加有益的脑力活动、注重与周边人的情感交流等多个可延伸的养老服务产品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品涉及层面应向积极老龄化拓展,利用社区的有利条件,帮助老人打开原有的生活圈,通过邻里间、社团间、社区间有益于体力、脑力、心理发展的活动或养老产品组合,拓宽老人的社会生活参与范围,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归属感和自我成就感,让老年人以积极的心态取代消极养老观,提升老人的生活质感。

  第六章结论与下一步研究展望

  6.1研究结论

  养老问题的严重性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正常发展,对养老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利于改善社会养老难的现状,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需求,同时也为家庭乃至社会分担了一部分的责任重担,更促进了我国社会养老制度体系建设的完善。本文通过对传统养老模式的分析以及基于案例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可行性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在我国社会养老模式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将成为主要发展模式。通过对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腐服务模式三者的概念阐述,结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现状,指出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弊端和不足,通过案例实证,体现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突出其有机结合各传统养老模式中的优点部分,具有优化社会养老资源配置的优势,就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而言,社会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前景在握。
  以政府为主导、基层政府和社区层级联动、市场为服务提供主体是目前利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运作方式。通过对南京鼓楼区和兰州城关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案例分析,归纳出了该养老服务模式的有效运作方式及不足,并将其运作模式进行合理地有机结合,提出政府应转变职能,与基层政府和社区形成三级联动制,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化,引导养老市场有序、稳定地发展,逐渐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丰富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多方面地满足老人的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6.2研究展望

  本文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系统性探索,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运行建议,但由于时间紧张、参考资料涉猎不足、个人能力有限等,关于本论文观点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论证:在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体系方面,应该深入归纳细分,构建出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文中以案例分析作为研究的基点,缺乏数据的支持,应合理设计调查问卷,在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发放,而后进行数据分析比对得出相关结论;本文提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运作过程是整合具有代表性的个案所得,其应用的广泛性还有待进一步试验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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